按照《民政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2023年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申報和組織實施工作的通知》(民辦函〔2023〕31號)要求,經地方申報、省級相關部門推薦、專家評審,擬將北京市昌平區等50個地區,作為2023年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的擬入選項目地區。 按照相關工作要求,現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5月12日至5月18日。公示期內,對公示名單有異議的單位和個人,可通過傳真、電子郵件等形式向民政部、財政部書面反映。反映情況須實事求是,并提供所反映問題的佐證材料。以單位名義反映的,應加蓋單位公章并提供聯系人和聯系方式;以個人名義反映的,應署真實姓名、工作(學習)單位、通訊地址和聯系方式,以便了解核實有關情況。 傳 真:010-58123159 電子郵箱:cujinyanglaofuwu@163.com 附件:2023年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擬入選地區名單 民政部養老服務司 財政部社會保障司 2023年5月12日 附件 2023年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 擬入選地區名單 1.北京市:昌平區 2.天津市:津南區、濱海新區 3.河北省:邯鄲市、衡水市 4.山西省:晉城市 5.內蒙古自治區:興安盟 6.遼寧省:本溪市、丹東市 7.吉林省:遼源市 8.黑龍江省:哈爾濱市、七臺河市 9.江蘇省:徐州市、南通市 10.浙江省:湖州市、臺州市 11.安徽省:銅陵市、滁州市 12.福建省:泉州市 13.江西省:萍鄉市 14.山東省:泰安市、日照市 15.河南省:開封市、焦作市 16.湖北省:十堰市、宜昌市 17.湖南省:長沙市、婁底市 18.廣東省:肇慶市 19.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欽州市 20.海南省:儋州市 21.重慶市:渝中區、渝北區 22.四川省:內江市、資陽市 23.貴州省:六盤水市、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 24.云南省:曲靖市、楚雄彝族自治州 25.西藏自治區:那曲市 26.陜西省:渭南市、安康市 27.甘肅省:慶陽市、隴南市 28.青海省:海東市 29.寧夏回族自治區:銀川市、固原市 30.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阿克蘇地區 31.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第六師五家渠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