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和《個人求助網絡服務平臺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民政部決定遴選個人求助網絡服務平臺。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遴選原則 自愿申請、依法依規、公平公正。 二、申請條件 申請指定為個人求助網絡服務平臺,應當符合《辦法》第四條規定的條件。 三、申請材料 申請指定為個人求助網絡服務平臺,應當提交以下材料(匯編成冊,制作目錄): (一)關于提供材料真實性的聲明; (二)《個人求助網絡服務平臺申請表》; (三)《辦法》第四條規定條件的證明材料; (四)符合《辦法》第八條至第二十一條規定的說明。 四、有關要求和安排 (一)民政部受理申請的截止日期是2024年10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請時提供的材料應當真實有效。對弄虛作假者,一經發現,將取消其遴選資格。 (三)民政部組建評審委員會,確定擬指定的個人求助網絡服務平臺名單,并向社會公示五個工作日。 (四)公示期滿后,民政部確定指定的個人求助網絡服務平臺名單,并向社會公布。 五、聯系方式 聯系電話:(010)58123134 申請材料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南大街6號,民政部慈善事業促進司 郵政編碼:100721 民政部 ? 202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