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局),民政廳(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有關規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民政部共同制定了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現予頒布施行。原相應國家職業技能標準同時廢止。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 民政部辦公廳 2019年9月25日 養老護理員國家職業技能標準目錄 序號 職業編碼 職業名稱 1 4-10-01-05 養老護理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