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發〔2021〕50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退役軍人事務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退役軍人事務局: 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做好新時代退役軍人工作的決策部署,深入推進民政領域退役軍人服務保障相關工作,制定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進一步完善制度機制,細化落實舉措,積極做好民政領域退役軍人工作,切實履行好民政部門在退役軍人救助幫扶、社區服務、養老服務以及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退役軍人保障工作等方面的職責,扎實推進困難退役軍人脫困解困,不斷增強廣大退役軍人的榮譽感、獲得感和幸福感。 二、任務措施 (一)兜牢困難退役軍人基本生活保障底線。全面落實基本生活救助政策,將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及其家庭全部納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或臨時救助范圍,保障其基本生活。積極開展低保邊緣家庭救助工作,低保邊緣家庭中的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重病重殘的,經個人申請,可按照單人戶納入低保范圍。在核算家庭經濟狀況時,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的優待撫恤金等不計入家庭收入,就業創業產生的必要工作成本,可適當給予扣減。納入特困供養范圍的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根據其意愿優先安排入住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機構。對因遭遇突發事件、意外傷害、重大疾病等原因導致基本生活暫時陷入困境的退役軍人和其他優撫對象,在落實社會救助保障基礎上,加大臨時救助力度,幫助其渡過難關。 (二)加強退役軍人相關社會組織管理工作。各地要依法依規加強對社會組織的管理和政策指導,不斷增強社會組織活力,積極配合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提升社會組織為退役軍人提供服務的能力,發揮社會組織積極作用。依法、按程序設立關愛退役軍人的專項基金、基金會等。配合有關部門依法查處退役軍人相關非法社會組織。 (三)鼓勵選派優秀退役軍人到城鄉社區工作。各地要切實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強和完善城鄉社區治理的意見》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和改進城市社區居民委員會建設工作的意見》,不斷加強城鄉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選派優秀退役軍人到村(社區)擔任專職工作人員,積極發揮退役軍人在社區治理、志愿服務、常態化疫情防控、移風易俗等方面的作用。加強城鄉社區服務體系建設,開發社區服務崗位,引導退役軍人領辦、參辦社區服務機構或從事社區服務業,進一步提升社區服務能力和水平,為退役軍人在社區創業、就業創造良好氛圍。 (四)做好退役軍人養老服務有關工作。繼續深化公辦養老機構改革,推進公辦養老機構入住評估和輪候制度,優先接收老年退役軍人。鼓勵有條件的養老機構減免入住老年退役軍人一定比例的照護費用。有條件的地區可聯合退役軍人服務站,定期開展退役軍人中的獨居、空巢、留守老年人巡訪、探視等工作,給予精神慰藉,積極防范、及時發現處置意外風險。加強疫情防控常態化下特殊困難老年退役軍人關愛服務工作。鼓勵養老機構與優撫醫院、光榮院、軍休服務管理機構深度合作共建,實現人才共育、資源共享、優勢互補。提升軍休養老服務水平,鼓勵養老機構、社會工作機構和社會組織入駐軍休服務管理機構。支持有條件的地方利用軍休服務管理機構閑置房產等設施,以公建民營的形式建立專業養老機構為軍休干部服務。 (五)動員引導慈善力量和社會工作專業力量為退役軍人提供服務。支持引導具有相關宗旨、業務范圍的慈善組織為退役軍人、優撫對象提供關愛服務和幫扶援助。在公益慈善項目展示、公益日、對口幫扶等項目活動中重視對困難退役軍人的關愛幫扶。民政部門要積極配合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開展以“情暖老兵”為主題的相關公益活動。推動鄉鎮(街道)社會工作站建設,擴展基層社會工作服務平臺,鼓勵、引導社會工作專業力量為退役軍人提供心理疏導、矛盾調處、社會融入、能力建設等專業服務。 (六)營造退役軍人受尊重的濃厚氛圍。在辦理涉及民政領域的婚喪嫁娶事項時,落實退役軍人優先原則,積極提供便利條件。支持推進軍人公墓建設,引導專業殯葬服務機構提供規范化服務,樹立宣傳新時代退役軍人傳承革命傳統、帶頭響應殯葬改革的正面典型。免除領取國家定期撫恤補助對象的基本殯葬服務費用。退役軍人參與救助、搶險、救災等獲得見義勇為榮譽稱號的,應給予其家庭更多的關愛幫扶和精神關懷。大力宣傳民政領域退役軍人先進事跡,教育引導廣大退役軍人自覺弘揚光榮傳統和優良作風,退役不退志、退伍不褪色,建功新時代。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退役軍人為國防和軍隊建設作出了重要貢獻,是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重要力量。做好新時代民政領域退役軍人服務保障工作,是落實強軍戰略的重要舉措,對助力國防軍隊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意義。各地民政、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從倍加關心愛護、倍加尊重優待退役軍人的高度,進一步對接需求、創新方式、提升能力、強化服務,加大兜底保障和服務力度,發揮民政部門做好退役軍人服務保障方面的職能作用。 (二)切實履職盡責。民政部門負責全面落實基本生活救助政策,鼓勵退役軍人在社區發揮作用,做好退役軍人養老服務保障等相關工作。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開展常態化走訪慰問、包聯或結對幫扶、引導社會力量參與退役軍人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對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在享受社會救助、養老服務、社區服務等政策的同時,采取提供資金、實物、社會化服務等方式,提供援助幫扶,形成合力,助力解決退役軍人實際生活困難。 (三)加強溝通協調。各地民政、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加強溝通協調、信息共享,及時會商交流情況,研究解決存在問題。退役軍人事務、民政部門要定期開展退役軍人有關數據與低保、特困人員等數據的共享比對,并將比對結果錄入全國困難退役軍人幫扶援助服務系統。要加強對已脫貧退役軍人的監測排查,確保社會救助兜底保障不遺漏。鄉鎮(街道)及村級退役軍人服務站點、社會救助服務站點、相關工作人員要協同開展退役軍人走訪慰問、摸底排查等工作,根據需求有針對性地提供幫扶服務。 (四)強化工作指導。省級民政、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要加強工作指導,積極開展創新試點,及時總結交流民政領域退役軍人服務保障工作的經驗做法。要加強政策銜接,將民政領域退役軍人服務保障工作融入鄉村振興戰略,融入黨中央關于加強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建設基本養老服務體系等重大決策部署。要加強監督檢查,健全工作機制,推動各項政策措施落地見效。 民政部 退役軍人事務部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