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在廣東省深圳市舉行的“灣區標準”公布儀式上,粵港澳三地共同公布110項“灣區標準”。“灣區標準”以粵港澳三地高共性、易融合的重點民生領域為切入點,涵蓋養老、食品、中醫藥、交通、物流等25個領域。其中,民政養老服務領域發布了4項標準,助力推動“灣區養老”高質量發展。 近年來,廣東省民政廳依托廣東省養老服務標準化技術委員會,深化粵港澳在養老服務標準化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繼2021年出臺首個“灣區標準”——《養老機構認知癥老年人生活照顧指南》后,2022年發布了《旅居養老服務總則》《旅居養老基地設施建設和運營管理指南》《養老機構探訪管理規范》3項養老服務“灣區標準”。上述4項標準均被納入首批110項標準清單。 廣東省民政廳有關負責人表示,養老服務“灣區標準”的出臺,對促進粵港澳三地建立養老服務標準規范、共同培育養老服務市場機制,有效增強地域標準互通、成果轉化、資源整合,推動粵港澳大灣區深層次、寬領域合作有著重要意義。下一步,省民政廳將不斷完善粵港澳三地養老服務合作發展的政策支撐,推動建成高質量、高水平、高品質的灣區養老服務體系。(莫冠婷 宣 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