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馬麗萍) 山西省民政廳和省財政廳日前發布《關于建立養老服務從業人員一次性入職獎勵制度的通知》,以加強全省養老服務隊伍建設,鼓勵并吸引中等職業及以上院校畢業生從事養老服務工作,推進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 該入職獎勵按照實際入職學歷確定獎勵標準。對于擁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本科學歷、大專學歷、中專學歷的入職者分別給予6萬元、5萬元、4萬元、3萬元的一次性入職獎勵,按照獎勵標準的30%、30%、40%分三年發放到位。在符合入職獎勵申請的年限內,從業人員學歷有提升的,發放時按提升后學歷所對應的獎勵標準執行。 據了解,此次獎勵范圍為在山西省登記設立并備案的養老服務機構和社區養老服務機構中從事養老服務的工作人員,不包括從事養老服務業的在編公務員和事業編制工作人員。獎勵對象須具有教育部門承認的中等職業及以上院校學歷;在2023年7月1日后入職山西省內養老服務機構和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簽訂3年及以上勞動合同,且工作滿1年;在養老機構中從事老年人服務管理、生活照料、護理服務等直接面向老年人的服務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