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張雨點) 民政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近日聯合下發《關于開展春節“送溫暖”活動 切實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地要結合春節走訪慰問,采取多種方式精心組織開展為困難群眾“送溫暖”活動,把黨中央的關心關愛送到困難群眾心坎上,切實保障好春節期間困難群眾基本生活。 《通知》提出,要廣泛開展春節“送溫暖”活動。鼓勵有條件的地方為低保對象、特困人員、低保邊緣人口、剛性支出困難人口等困難群眾發放一次性生活補貼,可優先采取發放消費券等方式實施。積極動員、引導社會力量開展“送溫暖”活動,為困難群眾提供針對性、個性化救助幫扶。 《通知》明確,要確保春節期間遇困群眾求助有門、受助及時。各地要根據日常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情況,對重點預警對象逐一上門走訪摸排,做到及時發現、快速響應、即時救助;加強值班值守,暢通社會救助服務熱線,及時受理和回應困難群眾求助需求;落實“先行救助”措施,加強遇困人員臨時救助,做到凡困必幫、有難必救。 《通知》要求,要及時足額發放各類救助金。各地要強化困難群眾救助資金發放和監管機制,按時足額將各類救助金發放到困難群眾手中,確保困難群眾“救命錢”規范使用、安全運行。各地民政、財政部門和金融機構要加強協同配合,確保春節前將2月份的低保金、特困供養金等救助金發放到位。 《通知》強調,各地要密切關注受地震、山體滑坡、低溫雨雪冰凍等自然災害影響的困難群眾生活狀況,加強社會救助政策與受災人員救助政策的銜接,對經應急期和過渡期救助后,基本生活仍有困難的,民政部門要主動作為,及時落實各項救助措施。要重點關注受災群眾中的低保對象和特困人員,切實幫助他們渡過難關。針對急難個案問題,要充分發揮縣級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作用,采取“一事一議”方式,確保困難群眾度過溫暖祥和的春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