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先保障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照護服務,是推進基本養老服務的重要任務。2023年10月,民政部、財政部聯合印發《關于組織開展中央財政支持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旨在以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為依托,堅持兜底線、保基本,發揮中央財政資金引導激勵作用,支持地方因地制宜創新體制機制,加強政策和資源銜接整合,提升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能力。《通知》提出,到“十四五”末,初步滿足有意愿入住養老機構的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需求,明顯減輕其家庭照護壓力,切實增強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福建、江西、湖北、廣東、重慶、貴州、寧夏等多個省份陸續出臺實施方案,推動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支持政策落地。 半年過去了,各地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工作進展如何?在政策和資源銜接整合、服務保障、強化監管等工作中有哪些細化舉措和創新探索?本報記者對福建、江西、湖北、貴州、寧夏5省份民政部門養老服務管理工作負責人進行訪談,交流相關工作情況,通過反映這幾個地方貫徹落實《通知》所取得的初步進展,為構建可持續、可推廣的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長期照護服務模式和保障機制提供可借鑒經驗。 本報記者 黃 瑤 訪談嘉賓 任新華 江西省民政廳養老服務處處長 宋亞東 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政廳老齡工作與養老服務處處長 曾泓鈞 湖北省民政廳養老服務處副處長 米 建 貴州省民政廳養老服務處負責人 黃云龍 福建省民政廳養老服務處一級主任科員 記者:推進實施中央財政支持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目前做了哪些工作,有什么進展? 任新華: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是養老服務保障的重要對象,照護服務是他們最突出的急難愁盼問題。江西省民政廳、省財政廳于2023年12月印發了《關于做好中央財政支持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工作的通知》,進一步明確了救助對象和救助額度,完善了工作流程,并對承接機構提出了具體要求。為確保工作高效有序開展,我省建立了民政、財政部門協調溝通機制以及民政部門內部的養老服務、社會救助、殘疾人保障條線的協同機制,并召開會議進行動員部署。2024年,省級財政新增安排6500萬元配套資金,專項用于開展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工作,并將此項工作納入了2024年省政府10件重點民生實事之一,制定時間表、路線圖高位推進。根據安排,今年1—3月為籌備階段,各地細化實施方案,做好政策解讀和宣傳;3月底前完成符合救助條件并且有入住養老機構意愿的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4月底前完成第一批救助對象補助發放;5—12月動態收住或調整救助對象。目前,第一批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已入住養老機構。 宋亞東:2023年12月,寧夏回族自治區民政廳聯合財政廳印發《關于開展中央財政支持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的通知》,隨即對全區3萬余名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老年人開展能力評估,加強與老人及家屬對接。今年3月底,首批經過評估確定完全失能的有意愿入住機構的131名老年人全部納入集中照護范圍,計劃到今年6月底前,完成全部經濟困難老年人能力綜合評估,7月底前,力爭全區評估完全失能且有意愿入住養老機構的經濟困難老年人都能獲得機構集中專業照護服務,實現“供養一人、解困一家”。 曾泓鈞:民政部召開中央財政支持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工作部署會議以后,湖北省認真研究,迅速行動,2023年11月,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印發《關于組織開展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工作的通知》,明確了總體目標、工作內容、資金分配和工作要求,為切實開展好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工作奠定了基礎。隨即,省財政廳印發《關于下達2023年中央財政困難群眾救助補助資金(支持困難失能老年人基本養老服務救助方向)的通知》,第一時間將中央救助補助資金下達至各地。各市(州)及縣(市、區)民政部門迅速行動,目前11個市(州)民政部門已經出臺了工作方案和具體舉措。 黃云龍:結合地方實際,福建省民政廳、省財政廳出臺《關于做好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工作的通知》,對入住養老機構的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實施救助。在完善工作機制方面,省財政廳會同省民政廳對救助資金做好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切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要求民政部門加強社會救助和養老服務業務協同、數據共享和政策銜接,縣級民政部門在確定救助對象上承擔審核把關責任,并協助有意愿的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家庭選擇適宜的養老機構。 記者:《通知》對收住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養老機構的服務條件進行了規定,民政部門如何選取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有什么要求和激勵措施? 任新華:為廣泛動員符合條件的養老機構積極參與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工作,江西各縣級民政部門主動邀請具備失能護理能力的公辦養老機構和民辦養老機構參加座談會,宣講國家和省級政策,養老機構根據自愿原則申請列入定點養老機構目錄,經縣級民政部門審核評估,建立符合條件的定點養老機構目錄,并向社會公示,讓救助對象能夠就近就便選擇適宜的養老機構。對具備失能護理能力的公辦養老機構,要求其充分發揮公辦養老機構在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中的主力軍作用,無條件做好相關承接工作。目前,我省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照護服務的承接機構目錄中,民辦養老機構占比達到60%左右。 曾泓鈞:收住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的養老機構應滿足建筑、消防、食品安全、醫療衛生、特種設備等法律要求并具有收住完全失能老年人的服務條件。2023年年底,我省各地民政部門對本地符合條件養老機構的相關信息進行了集中公示。2024年起,我省實施收住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養老機構動態管理,及時對機構信息進行公示,方便有意愿的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選擇適宜的養老機構。截至2024年3月31日,全省已確定符合條件的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養老機構694個(其中民辦養老機構178個),綜合評估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數量8475人,已自愿入住養老機構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1265人。各地結合績效考核結果對養老機構發放績效補助,績效補助總額不超過當地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實際發放基本養老服務救助金總額的30%。 記者:《通知》明確救助對象暫定為已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且經評估為完全失能等級并自愿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在實際工作中,如何確定救助額度、加大宣傳力度,讓符合條件的老年人“愿住盡住”? 任新華:為加強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政策與低保、特困人員救助供養等救助政策的銜接,落實分層分類、梯度救助的原則,我省文件明確:養老機構收住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的最高收費標準,原則上不得高于當地集中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及全失能人員護理照料標準的總和;每名符合條件老年人享受的救助額度為入住養老機構實際收費標準扣除老年人已獲得的最低生活保障金、殘疾人“兩項”補貼等行政給付后的差額,并確保救助對象在享受差額補助金后的各項生活補貼和護理補貼之和不低于當地集中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及全失能人員護理照料標準之和的95%。 為提高政策知曉率,確保符合條件的對象能夠得到及時救助,我省各地民政部門養老服務、社會救助條線密切配合,加強數據和信息共享,通過信息化手段,對低保對象中完全失能老年人進行初步摸底,并上門了解老年人及家庭基本情況、能力狀況、入住養老機構意愿等,對基本符合救助條件的對象做好政策宣傳,做到“政策找人”。同時采取社區(村)宣傳欄、宣傳手冊、入戶走訪等多種形式,向低保對象宣講政策,鼓勵符合條件的失能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針對一些經濟困難老年人不愿入住養老機構的情況,有針對性做好老年人及家屬的思想工作,讓他們認識到集中照護既可以讓老年人生活更有質量,也可以減輕家庭照護負擔,促進生產增收,改善家庭生活狀況。 米建:在確定救助標準方面,我省每個縣(區)已明確規定了集中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及全護理照料標準,各地在確定當地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收住費用標準時,只要不高于當地集中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及全護理照料標準總和即可。我們強化部門聯動實行“政策找人”,根據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中低保失能老年人數據情況,結合老年人能力評估、探訪關愛等措施,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主動發現符合條件老年人,實現“愿住盡住”。此外,在宣傳動員方面加大力度,借助鄉鎮、村(社區)力量上門向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及家庭進行面對面反復講解,確保宣傳無死角、無遺漏。通過播放養老機構服務視頻、圖片等,展示養老服務機構服務情況,消除老年人入住疑慮,增強老年人入住意愿。省級通知印發后,民政廳通過官方微信、網站等進行宣傳和政策解讀。 宋亞東:我們一方面聚焦實際需求,突出“調研+布局”,指導各市、縣(區)摸底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基本情況,了解家庭失能照護困境,走訪城鄉低保、高齡低收入等困難老年人中的失能對象;對每月發放老年人費用進行核實,確定老年人的低保標準及殘疾人“兩項”補貼等各項政策保障情況,核定老年人的救助費用,突出政府兜底保障,切實讓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住得起。另一方面聚焦政策宣傳,突出“面對面+點對點”,充分利用網絡、廣播、微信公眾號等媒體渠道宣傳報道項目情況;指導基層力量對全區經濟困難失能老人進行拉網式摸排,入戶面對面宣傳救助政策,發放宣傳單頁;各市、縣(區)組織工作人員對潛在人群進行點對點宣傳,解答入住養老機構得到的照護益處和具體政策;用政策“拉單子”+入戶“鐵腳板”相結合的形式找人,提高困難群眾對養老救助政策的知曉度,把政策送到群眾身邊。 曾泓鈞:各地民政、財政部門通過新聞、報刊、公眾號等方式主動做好政策宣傳,發動社區(村)主動排查轄區低保家庭完全失能老年人,準確解讀政策,鼓勵社會力量舉辦的養老機構主動承擔社會責任,引導慈善組織、志愿者、行業組織等參與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工作,對在工作推進中遇到的突出困難和問題及時反饋解決。另外,省民政廳正在牽頭搭建省養老服務平臺,平臺將有效整合公安、衛健、人社等部門數據資源,實現老年人服務業務線上辦理,特殊困難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工作將作為一項重要業務納入該平臺,未來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將更加便捷快速享受到相關服務,真正實現“政策找人”、智慧便民。 記者:監管是保證服務質量和提高救助效率的重要手段,所在地民政部門在監管工作中采取了哪些措施? 任新華:一是對救助對象進行動態管理。縣級民政部門建立動態管理機制和定期核查評估機制,每月核實救助對象情況,及時確認救助對象經濟、身體變化情況,根據最新審核情況進行救助資金調整或停發救助資金。二是加強定點服務機構管理。縣級民政部門與定點服務機構簽訂定點服務協議,明確權利義務、績效考核要求和最高收費標準、服務質量保障等有關事項。三是加強績效考核。由縣級民政部門制定可操作、可量化的績效考核指標,包括但不限于收住救助對象人數、救助對象滿意度、護理服務質量、安全管理、資金使用等,定期對收住經濟困難完全失能老年人的養老機構進行績效考核,并設定績效調節系數,績效考核結果與績效補助資金掛鉤。對發生“套補騙補”、虛報錯報考核指標數據等違法違規情況的,取消定點服務資格,并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米建:一是開展日常檢查核查。縣級民政部門每月定期對養老服務機構是否嚴格按照規范提供生活照料、康復護理、精神慰藉、文化娛樂等服務開展核查。救助對象入住后,要做到人、床、機構一一對應,并指導督促養老機構及時在民政部全國養老服務信息系統進行填報。二是開展日常監測。省民政廳借助信息化手段,對養老機構進行全天候服務質量監測工作,及時掌握養老服務工作情況。三是開展績效考核。縣級民政部門要與養老機構簽訂養老服務機構收住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績效考核協議,并結合日常檢查、入住對象滿意度、服務質量日常監測等組織開展服務質量績效考核。對績效考核結果為“合格”的養老機構,發放績效補助;對績效考核結果為“基本合格”的,制定整改措施限時整改;對績效考核結果為“不合格”的,責成養老機構開展全方位整改,整改后仍達不到要求的,涉及公建民營、民辦養老機構的要及時取消收住資格,并按照《貴州省養老服務條例》等相關條款進行處罰,涉及公建公營養老機構的要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處理。 曾泓鈞:一是加強工作指導。民政、財政部門履行牽頭責任,加強救助資金使用和管理,細化業務流程、權責事項和工作規范,建立對相關養老機構的激勵約束機制。省、市兩級民政部門每年按照一定比例對縣級民政部門開展的救助對象審核認定工作以及養老機構服務質量等進行隨機抽查。二是嚴格資金監管。中央財政補助資金納入困難救助補助資金統一監管。省級財政部門和民政部門對救助資金實施目標、支持對象、資金使用、信息公開等開展全流程監管和績效評價,定期開展檢查,確保資金管理規范和使用高效。各地財政、民政部門嚴格遵守財經紀律,確保原始憑證的真實性、審批程序的規范性、支付的合規性,不得提前支付、超額支付。對獲得救助的困難失能老年人,縣級民政部門在一定范圍內以適當方式進行公示,并按規定建立中央財政支持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工作問題舉報獎勵機制,加強社會監督。對養老機構與老年人惡意串通騙取救助資金的,納入養老機構黑名單,實行信用懲戒,依法追究責任。對管理不嚴,發生“套補騙補”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進行通報批評,并加倍扣減中央補助資金;同時,省民政廳將在年度考核評估中對相應項目進行扣分。 黃云龍:目前,福建省在工作指導過程中不斷強化監管。根據相關要求,民政廳每年將組織飛行檢查、交叉檢查等,對不少于15%的縣進行隨機抽查,檢查內容包括救助對象的審核認定、養老機構的服務質量等;設區市民政局要對不少于30%的縣進行隨機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