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杭州市民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伊曙花 近年來,浙江省杭州市民政局對標清廉杭州建設總體部署,以“強黨建、抓規范、促廉潔”為主線,聚焦規范提升,創新工作舉措,推動清廉社會組織建設持續走深走實。市民政局緊盯重點環節,聚焦薄弱環節和風險隱患,努力營造社會組織發展風清氣正、和諧清朗的良好氛圍,全力打造“紅社廉動 民悅清風”清廉社會組織品牌。 黨建引“廉” 社會組織清廉建設縱深推進 杭州市民政局全面加強黨對社會組織的領導,率先創設清廉社會組織建設多部門協同工作機制。 組建工作專班。牽頭22個部門建立杭州市清廉社會組織建設工作專班,形成市、縣兩級工作體系。厘清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行業管理部門、黨建工作機構和綜合監管部門的政治功能和業務職責,制訂清廉建設實施方案、年度工作思路和責任清單。 壓實工作責任。將社會組織黨建和清廉建設工作納入區、縣(市)黨委書記述職內容,發布市級清廉社會組織建設“三張清單”,厘清公職人員和社會組織交往的行為準則。修訂《章程示范文本》,持續引導社會組織將黨組織建設、廉潔建設要求寫入章程,全市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和清廉建設入章率實現“應入盡入”。 加強黨建引領。出臺《全市社會組織黨組織規范化建設工作指引(試行)》,推動社會組織管理層和黨組織班子成員“雙向進入、交叉任職”,鼓勵社會組織設立紀檢委員,確保“關鍵少數”清廉領航作用。每年面向社會組織負責人、黨組織書記舉辦黨建和清廉建設專題培訓。發揮社會組織綜合黨委作用,為兜底管理的社會組織選派黨建指導員。目前,杭州市已建成社會組織黨群服務中心省級示范點19個。 培育護“廉” 社會組織引領作用更加突出 杭州市民政局加強社會組織培優,著力打造一批清廉社會組織示范點。同時,強化結果應用,將清廉建設成果與政府購買服務、等級評估、品牌選樹等相結合。 培育示范典型。以行業協會商會、基金會、履行政府委托職能的社會組織和評估等級 4A級以上社會組織為重點,分類分步推進清廉建設。探索制定《杭州市清廉社會組織建設評價指標(試行)》,從五個維度進行清廉評價。全市分兩批確立了100家市級清廉社會組織創建培育點,選樹了“十佳清廉社會組織建設示范點”和“十佳清廉社會組織創新實踐案例”,培育了一批先進典型。 加大扶持力度。每年編制并向社會公開發布社會組織承接政府轉移職能和購買服務推薦性目錄,累計公布800余家推薦性社會組織。每年舉辦杭州市社會組織公益嘉年華活動,為杭州都市圈和長三角社會組織交流合作搭建平臺。2024年,面向社會組織發布市級公益創投項目43個,投入資金949萬元。 強化品牌建設。加強社會組織品牌打造和人才隊伍建設,創新組建社會組織領軍人才工作室,以“個人+團隊”模式打造領軍人才升級版,進一步推進社會組織領域“三支隊伍”(即:社會組織黨組織負責人、社會組織負責人、社會組織從業人員)建設,賦能社會組織發展。全市已培育全國先進社會組織4家,省市品牌社會組織214家、領軍人才(人物)182名,5A、4A級社會組織665家。 規范促“廉” 社會組織有序發展提質增效 杭州市民政局堅持系統施策、源頭治理,切實提升社會組織規范化、制度化管理水平,形成了規范有序的管理格局。 監督管理持續加力。作為全省試點參與制定《浙江省清廉社會組織建設評價指標》,構建社會組織精細化評價體系。出臺《全市社會組織負責人人選審核辦法(試行)》《社會組織負責人談話制度》,加強社會組織擬任負責人審核,規范公職人員兼職審批,把好社會組織“關鍵少數”入口關。 專項治理持續推進。創新制定社會組織常態化綜合監管機制,強化部門協作,扎實開展行業協會商會專項整治、打擊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社會服務機構非營利監管試點等工作,加強重點領域、重點類型社會組織監管與執法。2023年至今,全市查處非法社會組織90余家。 清廉氛圍日益濃厚。堅持清廉文化浸潤,承辦全省清廉社會組織建設現場推進會,舉辦“親清政社 共富同行”主題展示和“紅社廉動 民悅清風”全市清廉社會組織建設成果展。各級社會組織黨群服務中心均開辟清廉文化陣地,社會組織開展清廉讀書會、書畫展、文化節等活動,社會組織“知廉守廉 崇廉尚廉”文化蔚然成風。 一分耕耘一分收獲。連續兩年,杭州市民政局在全省清廉社會組織建設現場推進會上作典型發言,市本級及蕭山區、臨平區、臨安區被確定為省清廉社會組織建設觀察點,蕭山區養老協會被評為全省第二批清廉建設成績突出單位,全市25家社會組織入圍全省首批清廉社會組織“百家范例”。接下來,杭州市民政局將聚焦問題、靶向用力、協同推進,通過提升雙覆蓋質效,黨建領航清廉建設正確方向;全市一盤棋聯動,健全社會組織綜合監管機制;聚焦高質量發展,打造清廉社會組織示范樣本,努力交出清廉社會組織建設高分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