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安 娜) 日前,北京市民政局等11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老老人”服務保障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突出資源統籌調配、突出發揮市場作用、突出醫養協同發展、突出要素支撐保障,進一步提升80歲及以上高齡老年人服務保障水平。 《若干措施》包括6方面20條措施。一是加強“老老人”需求調查和兜底保障,切實守住養老民生底線。建立健全“老老人”養老需求調查和服務跟蹤機制,優化“老老人”補貼津貼制度,強化“老老人”兜底服務,加強“老老人”權益保障。二是優化“老老人”服務設施功能布局,提升綜合服務效能。加強居家社區養老服務設施建設,健全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供給網絡,加快補齊農村“老老人”服務短板。三是擴大“老老人”普惠服務供給,培育養老服務市場。培育品牌化、連鎖化經營主體,擴大普惠型養老服務供給,完善“老老人”助餐服務網絡。四是完善“老老人”醫療服務供給,深化醫養協同發展。完善醫養結合對接機制,更好發揮家庭醫生簽約服務作用,優化醫療護理服務資源供給。五是推進“老老人”服務專業化、標準化、智慧化,強化養老服務要素支撐。加強照護服務隊伍建設,建立健全保障標準體系,推進智慧養老場景建設應用,實現涉老數據共建共治共享。六是強化“老老人”服務改革組織保障,有效凝聚各方合力。加強組織領導,強化督促指導,加強宣傳引導。 據悉,《若干措施》中的“老老人”是指80歲及以上高齡老年人,包括高齡失能失智和高齡自理老年人,北京市80歲以下失能失智老年人參照本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