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張偉濤) 今年以來,青海省各級民政部門聚焦困難群眾急難愁盼問題,扎實推進社會救助政策落地見效,切實兜住兜準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一季度,全省共實施臨時救助1.55萬人次,累計支出各類救助補助資金6.11億元。 青海省民政廳聯合省財政廳印發《青海省臨時救助工作實施辦法》,細化救助類別,新增其他支出型救助對象,進一步壓縮臨時救助審核確認時限,特別是針對在冊保障對象,救助時限從7個工作日壓縮至48小時,切實提升了臨時救助時效。下發《關于進一步規范低收入人口認定和救助工作的通知》,適度放寬“單人保”認定條件,提出低保邊緣家庭中被評估為完全失能等級的老年人可單獨申請低保,推進社會救助擴圍增效。 此外,青海省民政廳報請省政府同意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青海省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確定調整工作的實施意見》,建立低保標準動態調整機制,并將低保標準調整權限下放市(自治州)一級,由各市(自治州)結合本區域發展實際,開展科學測算與動態評估,自主確定低保標準。 青海省民政廳還持續深入開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集中整治工作,確保社會救助政策公平、公正、公開實施。依托低收入人口預警監測信息系統,及時下發疑點數據1.31萬條,通過“線上大數據+線下鐵腳板”,對家庭經濟狀況異常變動的,及時核查清退或納入救助范圍。一季度,全省累計新增城鄉低保對象0.78萬人、退出0.39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