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張晶晶) 記者從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網站獲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公安部、民政部等12部門近日聯合印發《關于開展2023年春節期間“春暖農民工”服務行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定于2022年12月至2023年2月聯合開展“春暖農民工”服務行動,部署一系列保障春節期間農民工出行、就業、收入、關愛幫扶等方面的暖心舉措。 《通知》指出,民政部門要及時為符合條件的困難農民工提供社會救助,強化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受疫情影響嚴重地區要落實由急難發生地直接實施臨時救助政策,加強遭遇急難農民工的救助幫扶。開展留守老年人探訪關愛,根據實際情況提供政策宣傳講解、需求轉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務。加強對農村留守兒童的走訪慰問,對于有困難的農村留守兒童及其家庭及時提供相應關愛幫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