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服務的指導意見》和民政部、財政部、衛生計生委、中國殘聯《關于加快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發展的意見》精神,大力推進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近日,民政部、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國殘聯聯合印發《關于積極推行政府購買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工作的指導意見》(民發〔2020〕148號,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政府購買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必須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國務院推進政府購買服務部署要求,圍繞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結合“放管服”改革,推進政府購買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充分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創新服務提供方式,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優化公共服務供給,有效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需求。
《意見》提出,到2025年,初步建立起比較完善的政府購買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制度,顯著提高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質量和水平,促進形成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高效合理的精神衛生服務資源配置體系和“社會化、綜合性、開放式”的服務供給體系,助力“實現人人享有康復服務”的目標。
《意見》強調,政府購買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必須按照“積極穩妥、有序實施,科學規范、注重實效,公開擇優、動態調整,改革創新、總結提升”的基本原則組織實施,并對購買主體、承接主體、購買內容、實施方式、程序機制、資金管理和績效管理等內容作了明確具體的規定。
《意見》從加強組織領導、健全工作機制、嚴格監督管理、增強服務能力等方面提出了保障措施,要求民政、衛生健康、殘聯等相關部門和單位各司其職,注重加強信息共享,建立信息溝通與工作協調機制,做好政策宣傳解讀,回應群眾關切;按照政府主導、部門負責、社會參與、共同監督的要求,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嚴格遵守相關財政財務管理規定,確保政府購買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資金規范管理和使用;引導社會力量加強自身能力建設和人才隊伍建設,不斷提升醫學康復、教育康復、職業康復、社會康復等專業服務能力和水平,著力增強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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