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新時代新作為新篇章】
有效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基層社會治理進一步創新和加強……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對民生民政工作高度重視,習近平總書記作出一系列重要論述和指示批示,黨中央、國務院作出一系列重大決策部署。
近年來,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全國民政系統認真貫徹中央決策部署,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決做到“兩個維護”,自覺踐行“民政為民、民政愛民”工作理念,堅定不移推進全面從嚴治黨,民政事業在改革創新中取得了新的重大成就,有力服務了改革發展穩定大局。
兜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線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民政的基本職責。近年來,各地根據國務院部署,全面建立縣級政府領導牽頭的困難群眾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因地制宜、因人施策研究解決群眾生活困難。方法越來越科學,制度越來越暖心,從而將人民群眾基本生活的兜底保障網織得更密、編得更牢。
2014年,國務院制定《社會救助暫行辦法》,這是首部覆蓋范圍全面、體系完整的社會救助行政法規,建立健全了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為主體,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的社會救助體系。自此,各地民政部門努力工作,使各類困難群眾的安全感、獲得感、幸福感日益增強。
2013年至2018年,中央財政累計投入城鄉低保、醫療救助、特困供養、臨時救助等資金8400多億元,城鄉低保標準年均分別增長9.2%、14.7%。目前,我國每年有近5000萬困難群眾得到經常性生活救助,1000多萬人得到臨時性生活救助。
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民政部持續推進低保制度與扶貧政策銜接,將1813萬建檔立卡人員納入農村低保或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全國所有縣(市、區)農村低保標準均動態達到或超過國家扶貧標準。全面建立困難殘疾人生活補貼和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制度,每年惠及1000余萬困難殘疾人和1100余萬重度殘疾人。
針對困境兒童、留守兒童最需要關愛和保護的現實需求,民政部牽頭成立專門的部際聯席會議制度,完成全國農村留守兒童摸底排查,并實行動態管理。同時,全面建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制度,幫助78萬多名無人監護的農村留守兒童落實受委托監護責任人,為18萬多名無戶籍農村留守兒童登記落戶,讓1.8萬多名失學輟學的農村留守兒童返校復學。繼續健全孤兒基本生活保障制度,惠及32.2萬名孤兒。拓展“孤兒醫療康復明天計劃”,累計為12.2萬名殘疾孤兒免費開展手術矯治和康復。
完善基本社會服務
近年來,各地民政部門不斷改進管理方式、完善服務方法,讓服務對象更多地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
為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民政部會同有關部門出臺數十項具體政策措施,推動老齡事業和養老服務業加快發展。截至目前,全國共有各類養老服務機構和設施16.38萬個,養老服務床位746.3萬張,民辦養老機構的比重達48%,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覆蓋全部城鎮社區和50%以上的農村社區。同時,為讓廣大老年人住得更安心、順心、舒心,民政部會同有關部委開展了提升養老院服務質量的專項行動,截至目前,養老院涉及的安全質量隱患問題90%以上得到了解決。
同時,全國所有省份已建立高齡津貼制度,30個省份建立服務補貼制度,29個省份建立護理補貼制度。各地積極履行政府保基本職責,將符合條件的454.7萬農村特困人員和27.7萬城市“三無”人員納入政府供養范圍。通過在城市社區廣泛開展日間照料、康復護理、助餐助行等服務,在農村建立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建設互助幸福院,社區養老服務設施覆蓋全部城鎮社區和50%以上的農村社區。目前,我國基本建立了以居家為基礎、社區為依托、機構為補充、醫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體系,為應對人口老齡化提供了重要支撐。
一枝一葉總關情。近年來,婚姻登記信息實現全國聯網和多部門共享,婚姻頒證服務廣泛推行。民政部堅持疏堵結合、懲防并舉,全面實施惠民殯葬政策,倡導節地綠色生態安葬,加大殯葬設施建設力度,推動“互聯網+殯葬服務”,健全殯葬公共服務體系。對殯葬領域存在的亂象,深化殯葬改革試點,深入開展大墓、豪華墓、活人墓、住宅式墓地、濫占耕地林地建墓、殯葬服務市場不合理收費等突出問題專項整治,整治違建違規超標經營性公墓1407個,查處158家違規收費殯儀機構,有效規范了公墓管理和殯葬服務市場秩序。
提升基層治理水平
社區是社會基本單元,社區建設是社會建設的基礎工程,是推進社會管理創新的重要內容。近年來,民政部大力推動基層社會治理進一步創新和加強,促進了社會和諧穩定。
為全面加強城鄉社區治理,各地積極創新社區治理體制機制,把更多資源和力量下沉到社區,加大社區服務體系建設力度。截至目前,全國城市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達78.2%,農村社區綜合服務設施覆蓋率達43.7%,社區對居民群眾的服務能力進一步增強。廣大社區工作者竭誠服務,將更多矛盾問題化解在社區,提升了社區的凝聚力、向心力。
為推動基層民主制度不斷健全,民政部會同有關部門指導各地村(居)委會依法有序開展民主選舉,完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加大村(居)務公開力度,發展多種形式的基層協商,健全村(居)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制度,“有事要商量、有事好商量”成為普遍共識,“有事會商量”能力不斷增強,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更加充滿活力。
為幫助社會組織健康成長,民政部不斷完善扶持發展政策,2013年以來先后投入11.8億元中央財政資金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引導帶動社會組織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把黨建作為加強社會組織管理的重要抓手,基本實現全國性社會組織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全覆蓋。開展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活動。貫徹實施《志愿服務條例》,標識志愿服務組織1.2萬家,注冊志愿者1.1億人,形成了一支人數超百萬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隊伍,在扶老助殘、扶貧濟困、社區建設、慈善公益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本報記者任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