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辦公廳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寒假春節期間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部署各地民政部門進一步加強寒假春節期間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工作,確保孩子們度過歡樂祥和的新春佳節和健康安全的寒假假期。
《通知》強調,各地民政部門要統籌用好兒童福利機構、未成年人救助保護機構、鄉鎮(街道)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站等主要工作陣地和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等基層工作力量,加強走訪慰問和信息摸底,建立暢通的信息溝通渠道,確保兒童在遇到困難時第一時間能夠得到關愛服務。
《通知》要求,各地民政部門加強與家庭、學校、社會之間的銜接配合,確保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留守兒童不失管、不失教、不失護。要督促落實家庭監護主體責任,將父母均在外地過年的農村留守兒童作為關愛服務的重點對象,督促引導父母通過電話、視頻等方式加強和留守兒童的親情溝通,給予孩子親情關愛。要指導村(居)民委員會和兒童督導員、兒童主任等對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留守兒童的生活、居住環境進行全面檢查,及時發現和排除隱患。要積極協調將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留守兒童納入當地聯防聯控機制統一部署,對兒童及其家庭在防疫物資等方面確有困難的,要及時提供支持幫助。要統籌用好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志愿者等多方力量,為散居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農村留守兒童提供綜合素質培養、愛心陪伴、心理撫慰等服務,幫助兒童平安度假、健康過節。
《通知》提出,各地民政部門要認真貫徹落實有關文件要求,加強寒假春節期間監護缺失未成年人救助保護。對于父母及其他監護人或被委托照護人因確診感染治療、集中隔離觀察,或因防疫抗疫工作需要以及受其他因素影響,不能完全履行監護和撫養責任的,住所地民政部門要依法進行臨時監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