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社會組織聯合執法機制暨社會組織資金監管機制會議在京召開,總結了2021年以來社會組織執法監管工作,會商和部署了下一步工作。機制召集人、民政部黨組成員、副部長詹成付主持會議并講話。
會議指出,2021年以來,參加機制的各部門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努力推動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在社會組織執法監管方面,重點研究部署了進一步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僵尸型”社會組織專項整治、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清理整治、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專項整治行動、社會服務機構非營利監管專項行動等一系列重大舉措,取得了重要進展和顯著成效。
會議強調,要充分認識當前社會組織監管工作面臨的新形勢。要深刻領會黨中央對維護安全穩定工作的新部署,清醒認識常態化打擊非法社會組織面臨的新問題,準確把握當前社會組織領域的新情況。要保持清醒的政治頭腦,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從政治的高度認識和把握社會組織監管和風險防范化解工作,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不斷增強思想自覺、政治自覺和行動自覺,把社會組織執法監管工作持續引向深入。
會議指出,要突出重點,緊盯社會組織領域重大風險隱患。要加強對社會組織領域重大風險隱患的分析研判,重點防范非法社會組織卷土重來的風險,社會組織意識形態陣地失守的風險,社會組織危害政治安全、危害國家安全以及由于重大違法活動外溢的風險等。
會議要求,要強化系統思維,強化協作配合,按照標本兼治、懲防并舉的原則,統籌推進個案查處與風險防范,不斷提升社會組織監管合力和實效。各部門要進一步拓寬社會組織違法線索收集排查渠道,加大社會組織違法違規案件查處力度,對非法社會組織使用好取締、曝光、關停網站、追究法律責任等打擊手段,加強對已登記社會組織違法案件的執法協作。要堅持問題導向深入調查研究,加強對社會組織違法違規問題的分析研究,加強制度建設堵住監管漏洞。
會議強調,各部門要共同行動起來,更加緊密地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周圍,貫徹落實好黨中央一系列重大決策要求,把社會組織執法監管和風險防范工作做深做細做扎實,以優異成績迎接黨的二十大勝利召開。
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社會組織執法監督局)局長柳拯通報了2021年以來社會組織執法監管工作整體情況及下一步的工作打算,與會各部門分別介紹了各自工作進展情況,并提出有關意見建議。民政部、中央網信辦、教育部、科技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安全部、財政部、文化和旅游部、人民銀行、國資委、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外匯局、知識產權局等社會組織聯合執法機制、資金監管機制成員單位參加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