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銀行公益基金會:
經調查,你會未按規定報送2022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會計報告,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十三條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第六項的規定,本機關擬對你會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因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依法公告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你會應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內到我部領取《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逾期即視為送達。
如你會對上述行政處罰意見有異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十五條和《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機關行政處罰程序規定》第二十三條的規定,可于收到本告知書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向本機關提出陳述和申辯。逾期視為放棄陳述和申辯的權利。
特此公告。
本機關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建國門南大街6號
聯系部門:民政部社會組織管理局
電話:010-58124140
民政部
2024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