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深入開展行政區劃領域重大問題和政策研究,現面向社會公開征集課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研究題目
(一)高質量發展背景下的行政區劃設置研究
(二)圍繞促進城鄉融合發展優化行政區劃設置研究
(三)城市建設、運營、治理體制改革與行政區劃設置研究
(四)優化行政資源配置與適應人口變化優化行政區劃設置研究
(五)適應新時代美麗中國建設的行政區劃設置研究
(六)圍繞加強鄉鎮(街道)服務管理力量優化基層行政區劃研究
(七)行政區劃與主體功能區適配性評價及雙向優化調整機制研究
(八)邊境口岸城鎮及沿邊地區行政區劃設置研究
(九)行政區劃設置和調整的國際比較研究
(十)行政區劃基礎理論研究
(十一)行政區劃調整組織實施動態監測和跟蹤評估機制研究
研究要點詳見附件1。
二、申報要求
(一)課題申報單位必須具有完成課題所必備的基本條件,原則上應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不接受以個人名義的申報。課題負責人應當在相關研究領域具有較高的學術造詣和具有與課題相關的研究經歷,并具有副高級以上職稱或博士學位。
(二)請按要求如實填寫《民政部區劃地名司研究課題申報書》(見附件),并加蓋申報單位公章,一式3份(另附電子版光盤)通過中國郵政EMS郵寄至民政部區劃地名司(北京市建國門南大街6號,郵編100721),信封上請注明“申報課題”字樣。申報截止日期為2024年8月30日(以郵戳日期為準)。
(三)課題研究成果的知識產權歸民政部區劃地名司所有。課題承擔單位及參加人員如公開發表研究成果,必須事先征得區劃地名司同意。課題承擔單位及參加人員對課題享有署名權,在所發表成果上必須標明“本項研究得到民政部區劃地名司課題研究項目資助”等字樣。
三、其他事項
(一)區劃地名司將對研究課題申報書進行評審,按程序擇優遴選,并與入選單位簽訂正式合同,給予相應經費資助。
(二)課題執行時間為簽訂合同之日起至2025年3月。課題承擔單位原則上應在2024年12月底前提交中期成果(含電子版),2025年3月底前提交最終報告(含電子版)。
(三)課題成果報告應達到公開發表或出版水平。
民政部區劃地名司
2024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