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 新聞中心 > 通知公告 > 正文
為進一步規范有關地名的使用,現將我國南海部分島礁標準名稱予以公布。中國地名委員會1983年4月受權公布的《我國南海諸島部分標準地名》和自然資源部、民政部2020年4月公布的《自然資源部 民政部關于公布我國南海部分島礁和海底地理實體標準名稱的公告》繼續有效,請社會各界規范使用已公布的標準名稱。
自然資源部 民政部
2024年11月10日
掃一掃在手機端打開當前頁
聯系我們 網站地圖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網站標識碼:bm12000003
ICP備案編號:京ICP備13012430號 京公網安備11040102700079號
民政系統政務新媒體矩陣
版權所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
分享到微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