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函〔2018〕17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財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財務局:
根據《民政部辦公廳財政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第二批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績效考核的通知》(民辦函〔2018〕124號)和《民政部 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央財政支持開展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改革試點工作績效考核辦法〉的通知》(民發〔2017〕55號)的有關規定,民政部、財政部組織實施了第二批試點地區自我考評、實地考核和復評審定相結合的績效考核。考核結果為優秀的試點地區8個,分別為:上海市長寧區、江蘇省南通市、江蘇省徐州市、安徽省合肥市、浙江省紹興市、安徽省安慶市、青海省西寧市、山東省濟寧市;其余20個地區考核結果為合格。
希望考核優秀的試點地區再接再厲,再創佳績;其他試點地區加大改革創新力度,穩步推進試點進程,加快形成可推廣、可復制的居家和社區養老服務發展經驗與模式。
民政部辦公廳 財政部辦公廳
2018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