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對中國商業經濟學會作出停止活動三個月,并處沒收違法所得600萬元的行政處罰。
經查,2018年8月,中國商業經濟學會未經理事會批準,設立分支機構精準扶貧工作委員會。精準扶貧工作委員會成立后,違規再下設甘肅、湖北、山西等29個地方代表處,違反學會章程規定發展會員6萬人,超標準違規收取會費600萬元,并全部匯入企業賬戶,未依法納入學會賬戶。
中國商業經濟學會的上述行為違反了《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十七條、《民政部關于貫徹落實國務院取消全國性社會團體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登記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有關問題的通知》(民發〔2014〕38號)第二項、第四項,《民政部 財政部關于取消社會團體會費標準備案規范會費管理的通知》(民發〔2014〕166號)第四項和《民政部 財政部 中國人民銀行關于加強社會團體分支(代表)機構財務管理的通知》(民發〔2014〕259號)第一項、第五項的相關規定。依據《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第三十條第一款第(五)項、第(八)項和第二款的規定,民政部決定對中國商業經濟學會作出停止活動三個月,并處沒收違法所得600萬元的行政處罰。同時,依據《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的規定,自行政處罰決定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將該會列入社會組織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當前,脫貧攻堅戰進入決勝的關鍵階段。社會組織作為動員組織社會力量參與脫貧攻堅的重要載體、是構建大扶貧格局的重要組成部分,為如期全面打贏脫貧攻堅戰作出了重要貢獻。但極少數社會組織假借扶貧開發名義,違法募集、套取資金,違法違規開展活動,民政部門將對此嚴厲查處,絕不姑息,確保社會組織依法有序參與脫貧攻堅,為打贏脫貧攻堅戰積極貢獻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