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法治政府建設實施綱要(2015-2020年)》關于報告年度貫徹落實進展情況的要求,現將民政部2020年有關情況報告如下。
一、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職能
(一)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持續加強社會組織領域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強社會組織數據質量精細化管理,在全國范圍內開展數據校核與整改,數據綜合有效率達到95%以上,基本摸清了全國社會組織底數;加快法人庫建設,依托國家法人庫,動態歸集全國89萬家社會組織基礎信息,實現動態更新管理;持續開展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管理,截至2020年底,已歸集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信息和嚴重違法失信名單信息1.2萬余條,實現了同步聯網動態更新;加快推進部門間社會組織信用信息共享互通,與國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國”等平臺開展數據共享,截至2020年底,累計推送數據超過90萬條,數據項超過1700萬項,為部門間聯合開展社會組織信用管理、實施信用聯合獎懲、加強信用信息協作提供基礎信息保障和數據支持。推進社會救助領域社會信用信息互聯共享,加快推進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建設,健全各地核對機構,全國基本形成了廣覆蓋、多層級的服務網絡;推動與原國務院扶貧辦、中國殘聯等多個部門開展定期數據比對;會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印發《關于開展社會救助與就業和社會保險等信息共享核查工作的通知》(民發〔2020〕95號),實現對申領相關待遇資格的輔助核驗,優化業務流程,精準認定救助對象。推廣使用全國志愿服務信息系統,匯集實名注冊志愿者超過1.9億人,記錄服務時間25億小時。持續推進國家人口基礎信息庫項目建設,定期向國家人口基礎數據庫推送社會事務、社會救助等民政領域信用數據。
(二)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指導各地開展村(居)委會換屆工作。聯合中央組織部召開全國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安排和推動村(社區)“兩委”換屆工作。指導各地落實民政部會同中央組織部等部門印發的《關于做好村規民約和居民公約工作的指導意見》(民發〔2018〕144號),目前31個省(區、市)全部出臺貫徹落實的政策性文件,村規民約已經實現全覆蓋,城市社區普遍制定居民公約。印發《關于規范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法人有關事項的意見》(民發〔2020〕92號),加強基層群眾性自治組織特別法人管理。積極推進社會工作發展。創新推動社區、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社區社會組織、社區公益慈善資源“五社聯動”,支持和指導湖北實施“五社聯動”社會工作服務項目,通過立足社區,發揮社會工作專業優勢,培育和發展社區社會組織、鏈接公益慈善資源,組建志愿服務團隊,助力社區穩步建立常態化疫情防控體系,形成個人、家庭、社區、社會相互支持、良性互動格局。召開鄉鎮(街道)社會工作人才建設推進會,總結推廣鄉鎮(街道)社會工作人才建設和社會工作站建設經驗。公布全國鄉鎮政府服務能力建設典型,組織開展街道服務管理創新實驗工作,探索社會治理新方式,激發基層社會治理活力。
(三)優化公共服務。推動民政各業務領域基本公共服務標準化,2020年共發布行業標準18項,啟動老年養護院、社區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建設標準修訂工作,推進農村社區服務設施建設標準編制工作。推進公共服務提供主體和提供方式多元化,繼續實施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2020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立項126個,立項資金約6036萬元。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
(四)加強重點領域立法。配合全國人大編纂《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修訂《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推進社會救助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條例》、《地名管理條例》、《殯葬管理條例》等法規制定修訂。修訂出臺《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制定出臺《志愿服務記錄與證明出具辦法(試行)》。
(五)提高政府立法公眾參與度。注重在立法過程中聽取群眾意見。在起草社會救助法(草案),制定或修訂《志愿服務記錄與證明出具辦法(試行)》、《養老機構管理辦法》過程中,按照法定程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認真研究公眾的意見建議,并就公眾反映的重要問題進行研究論證,充分保障公眾參與立法的權利。
(六)建立行政法規、規章和規范性文件清理長效機制。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證明事項清理工作的要求,完善確需保留的證明事項清單。開展與民法典規定不符的規章、規范性文件清理,修改9件與民法典相沖突的規范性文件。完成民政領域相關法律法規行政裁決事項、野生動物保護、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等專項清理工作。
三、推進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
(七)健全依法決策機制。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制定或修訂《民政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領導小組工作規則》、《民政部黨組貫徹落實<黨委(黨組)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規定>工作方案》、《民政部黨組關于持續解決困擾基層的形式主義問題的工作方案》、《民政部黨組規范性文件制定和審查辦法》等。
(八)提高專家論證和風險評估質量。持續貫徹落實《關于社會智庫健康發展的若干意見》(民發〔2017〕77號),配合業務主管單位引導社會智庫發揮積極作用,引導專家學者參與重大課題、項目評估、輿情引導、政策咨詢與研討。組織2020年民政論壇,打造民政智庫交流平臺。
(九)加強合法性審查。完成12件行政規范性文件和代擬稿合法性審查,9件黨內規范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對涉及市場主體活動的文件進行公平競爭審查;對9件社會組織行政處罰決定進行了審查;完成221件合同審查。
四、堅持嚴格規范公正文明執法
(十)完善行政執法程序。落實行政執法三項制度,嚴格執行《民政部行政執法公示辦法》、《民政部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規定》和《民政部重大行政執法決定法制審核辦法》,編制《民政部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檢查等執法事項清單》,進一步規范行政執法。
(十一)嚴格行政執法人員管理。落實《民政部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辦法》(民辦函〔2016〕342號)要求,組織新一批行政執法人員開展自學、培訓、考試和發證工作,完成行政執法人員年度考核。截至2020年底,民政部機關已有51名在崗行政執法人員取得執法證。
五、強化對行政權力的制約和監督
(十二)健全行政權力運行制約和監督體系。堅持用制度管權管事管人。進一步加強公務員誠信管理,嚴格落實《領導干部報告個人有關事項規定》和《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查核結果處理辦法》,嚴格執行領導干部個人事項報告制度。
(十三)全面推行政務公開。組織全國民政系統政府信息公開專題培訓,強化思想認識和責任落實。建立門戶網站解讀材料與政策文件相互關聯機制,推動提升公開質量。進一步加快門戶網站留言回復速度、提升質量,加強對外公開電話調整及接聽工作,加強與群眾的互動回應。改版部門戶網站信息公開專欄,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加強政務公開協調統籌,發布《民政部2019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印發《民政部2020年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及任務分工》,對年度政務公開工作進行部署。依法開展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工作,共審核辦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事項125件。
六、依法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十四)加強行政復議和應訴工作。全年共辦理行政復議案件47件,其中上年結轉8件,已審結43件。其中,確認違法1件,撤銷4件。辦理一審、二審行政應訴案件23件,在已做出裁判的18件案件中,勝訴17件,敗訴1件。
(十五)改革信訪工作制度。持續加強“陽光信訪”建設,優化全國民政信訪信息系統,暢通群眾信訪渠道。加強“責任信訪”建設,嚴格落實信訪工作責任制,壓實各級民政部門的責任,推動信訪問題及時就地化解;開展集中治理重復信訪、信訪積案化解專項工作,推動重點信訪事項有效化解。強化“法治信訪”建設,宣傳新修訂的《民政領域通過法定途徑處理的信訪投訴請求清單》,引導群眾通過法定途徑反映信訪訴求。
七、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員法治思維和依法行政能力
(十六)加強法治教育培訓。會同司法部研究制定《2020年全國“憲法進社區主題日”宣傳活動工作方案》,舉行“憲法進社區主題日”全國主場活動。發揮部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示范引領作用,以部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擴大)會議的形式,傳達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專題學習民法典。向民政系統印發學習宣傳貫徹民法典的通知,并舉辦專題講座。開展公共衛生法律法規、社區矯正法、國家安全法系列宣傳活動。在任職和初任培訓中開設法治課程,利用“民政部機關公務員在線學習平臺”,抓好公務員日常法治學習。
(十七)強化考核評價和督促檢查。把民政法治建設情況納入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將“述法”作為衡量機關司局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工作實績重要內容。堅持“述職述廉述法”三位一體的考核制度,提高領導干部法治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
(十八)加強理論研究、典型示范和宣傳引導。開展街道辦事處立法問題研究。組織協調部屬媒體開設專題專欄、深入基層采訪,全方位、多角度、深層次宣傳報道民政系統貫徹落實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的生動實踐。協調中央主要媒體和部屬媒體做好民政系統疫情防控工作的宣傳報道。策劃開展民政部“決勝全面小康 決戰脫貧攻堅”主題宣傳。挖掘報道民政領域先進典型,積極向中央媒體宣傳推介,組織舉辦“為民愛民同心戰疫 決戰決勝脫貧攻堅”主題宣講活動,營造民政事業改革發展良好輿論氛圍。
2021年,民政部將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各項決策部署,進一步壓實責任,完成好各項任務。一是旗幟鮮明講政治,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踐行“兩個維護”,始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二是深入學習領會習近平法治思想,將習近平法治思想轉化為推動民政法治建設的舉措思路,落實好中央關于法治政府建設的新要求。三是推進民政領域重點立法,推動社會救助法、城市居民委員會組織法、《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條例》、《地名管理條例》以及與民法典相配套的《婚姻登記條例》、《中國公民收養子女登記辦法》等法規制定修訂工作。四是提高民政干部法治思維和能力,發揮法治對民政事業改革發展的引領保障和推動作用。
民政部
2020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