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于開展評選全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工作的通知》,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領導協調機制辦公室、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部際聯席會議成員單位逐級推薦和評選的基礎上,經審核,提出擬表彰的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名單,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2021年8月26日至9月1日)。公示期間,如對公示的擬表彰對象有不同意見,可以電話、傳真、信函等形式向民政部兒童福利司反映情況。反映情況要客觀真實,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應提供聯系方式。
監督電話:(010)58123297、58123295、58123293(傳真)
地 址:北京市建國門南大街6號民政部兒童福利司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督查督辦處
郵政編碼:100721
附件:1.全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先進集體擬表彰名單
2.全國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保障工作先進個人擬表彰名單
農村留守兒童關愛保護和困境兒童
保障工作部際聯席會議辦公室
2021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