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民政部關于評選全國民政系統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和優秀城鄉社區工作者的通知》(民電〔2020〕135號),在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部門逐級推薦和評選的基礎上,經全國民政系統抗擊新冠肺炎疫情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和優秀城鄉社區工作者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全國評審委員會”)審核,提出擬表彰的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和優秀城鄉社區工作者名單,現予以公示。
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2020年12月11日至12月17日)。公示期間,如對公示的擬表彰對象有不同意見,可以電話、傳真、信函等形式向全國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反映情況。反映情況要客觀真實,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需加蓋單位公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材料應提供聯系方式。
監督電話:(010)58123339、58123366、58123357(傳真)
(010)58123193、58123061、58123194(傳真)
地 址:北京市東城區北河沿大街147號民政部機關黨委(人事司)機關干部處
郵政編碼:100721
附件:
全國民政系統抗擊新冠肺炎疫情
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和優秀城鄉社區工作者
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