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函〔2021〕6號
各慈善組織業務主管單位辦公廳(室)、各民政部登記的慈善組織(基金會):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基金會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現發布《民政部登記的慈善組織(基金會)2020年度年報年檢工作須知》。請各業務主管單位對主管慈善組織(基金會)年度工作報告等有關材料進行初審,督促慈善組織(基金會)于2021年3月31日前將符合要求的年度工作報告等材料報送我部。對逾期不按要求報送年度工作報告等有關材料的慈善組織(基金會),我部將依法進行處理。
附件:民政部登記的慈善組織(基金會)2020年度年報年檢工作須知
民政部辦公廳
2021年2月9日
民政部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司聯系人及電話:
李 莉:010-58123128
郭 芳:010-58123125
沈東亮:010-58123124
民政部登記的慈善組織(基金會)2020年度年報年檢工作須知
一、2020年12月31日前登記或者認定為慈善組織的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應當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的要求,報送2020年度工作報告(含財務會計報告),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還應當報送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2020年12月31日前未認定為慈善組織的基金會,應當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的要求報送2020年度工作報告(含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接受年度檢查。2020年度工作報告格式文本從民政部門戶網站(http://www.pp6d.com)“通知公告”欄目下載。
二、慈善組織(基金會)應當在年報年檢填報系統填寫2020年度工作報告(含財務會計報告)。填寫完成年度工作報告(含財務會計報告)后需打印紙質文本,由法定代表人、監事簽名,加蓋本組織印章后送交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在年報年檢填報系統上傳經初審的PDF格式文件,無需向民政部報送紙質材料。慈善組織(基金會)依法應當由注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年度審計報告和年度專項信息審核報告的,應當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印發的《基金會財務報表審計指引》規定的格式出具,一并送業務主管單位初審后上傳至年報年檢系統。年報年檢系統網址為(http://csmj.mca.gov.cn),已開放填報,如對填報系統有疑問,可通過登錄界面所留聯系方式咨詢技術服務人員。
三、民政部在收到慈善組織(基金會)的年度工作報告(含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的同時,在民政部門戶網站(http://www.pp6d.com)“政務服務”欄目,及民政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http://zwfw.mca.gov.cn)“便民服務”欄目公開上述所有材料。
四、民政部將對部分慈善組織(基金會)開展抽查審計或專項檢查,具體要求另行通知。
五、民政部對在2020年12月31日前未認定為慈善組織的基金會實施年度檢查,出具年度檢查結論。年度檢查結論將在民政部門戶網站(http://www.pp6d.com)“政務服務”欄目和民政一體化政務服務平臺(http://zwfw.mca.gov.cn)“便民服務”欄目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