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對法聯重大疑難案件研究中心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經查,法聯重大疑難案件研究中心未按規定向民政部報送經業務主管單位同意的2019年度工作報告,接受2019年度檢查,違反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依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民政部對法聯重大疑難案件研究中心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同時,依據《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自行政處罰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將其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
近日,民政部對法聯重大疑難案件研究中心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經查,法聯重大疑難案件研究中心未按規定向民政部報送經業務主管單位同意的2019年度工作報告,接受2019年度檢查,違反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依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民政部對法聯重大疑難案件研究中心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同時,依據《社會組織信用信息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自行政處罰生效之日起,民政部將其列入社會組織活動異常名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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