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民政部對法聯重大疑難案件研究中心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
經查,法聯重大疑難案件研究中心未按規定向民政部報送經業務主管單位同意的2019、2020年度工作報告,接受年度檢查,違反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第十條的規定,民政部對法聯重大疑難案件研究中心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并依法將其列入社會組織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近日,民政部對法聯重大疑難案件研究中心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
經查,法聯重大疑難案件研究中心未按規定向民政部報送經業務主管單位同意的2019、2020年度工作報告,接受年度檢查,違反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管理暫行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第(三)項和《民辦非企業單位年度檢查辦法》第十條的規定,民政部對法聯重大疑難案件研究中心作出撤銷登記的行政處罰,并依法將其列入社會組織嚴重違法失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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