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函〔2023〕6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
為貫徹落實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談會、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談會戰略部署,精準對接西藏、新疆群眾所需和民政所能,加快西藏、新疆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增強基層民政服務能力,助力西藏、新疆長治久安和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現就在援藏援疆工作中加強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通知如下:
一、總體目標
各對口援藏援疆省(市)和受援地民政部門要將支持西藏、新疆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作為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促進各民族廣泛交往交流交融,改善民生和凝聚人心,提升西藏、新疆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可行路徑,納入本地援藏援疆工作整體規劃,統一部署、統籌協調,進一步加大項目、資金、人才等援助,力爭到“十四五”末,支持西藏、新疆基本實現鄉鎮(街道)社工站全覆蓋。通過西藏、新疆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將各類援藏援疆項目資金、專業人才和先進經驗向民生傾斜、向基層傾斜,聚焦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精準發力,破解西藏、新疆基層民政服務能力不足的“痛點”,夯實西藏、新疆基層社會工作服務體系,全力兜牢兜好民生底線,促進西藏、新疆繁榮發展和長治久安。
二、主要任務
(一)協助完善制度設計。各對口援藏援疆省(市)民政部門要圍繞西藏、新疆鄉鎮(街道)社工站“怎么建”、“怎么管”和“怎么用”,了解困難需求,總結自身經驗,精準幫扶措施,創新實踐路徑,幫助西藏、新疆完善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的制度設計,制定完善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指導規范性文件、資金使用管理辦法、服務標準、服務評價標準、政府購買服務規范細則、督導管理辦法、人才選用評價辦法等制度性規范,夯實西藏、新疆鄉鎮(街道)社工站長效發展的制度基礎。結合現有對口支援工作基礎,各支援省(市)民政部門要協助受援地民政部門分解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目標任務,因地制宜擬定時間表和路線圖,加快西藏、新疆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進度。
(二)持續深化人才支援。各對口援藏援疆省(市)民政部門要在原有對口支援工作基礎上,積極引導有實力、有品牌、有經驗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參與援藏援疆工作,采用孵化、培育、督導和跨地區在崗實習等方式支持西藏、新疆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成長。啟動社會工作者“百人團”計劃,每年組織一定數量的具有社會工作師職業資格的社會工作者,赴西藏、新疆采取駐地督導和培訓的方式,提供專業支持。積極拓展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社會工作專業人才支持計劃和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牽手計劃”覆蓋范圍,將西藏、新疆對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和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的支援需求,納入跨地區支持范圍,予以重點考慮。
(三)創新“五社聯動”機制。各對口援藏援疆省(市)和受援地民政部門要廣泛動員社會力量參與西藏、新疆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著眼落實惠民便民利民政策,增強基層民政服務能力,在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中,創新推廣社區、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社區志愿者、社會慈善資源“五社聯動”機制,推動受援地鄉鎮(街道)社工站打造一批群眾認可、特色鮮明、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社會工作服務項目。健全完善受援地政府購買服務機制,探索建立多元化籌資渠道,鼓勵通過政府購買服務、公益創投、社會支持等加快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發展。加大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中社會工作項目的扶持力度,優化發展環境,為社會工作服務機構提供資金支持、項目指導、業務培訓等服務,重點培養一批分布合理、機構優化、功能完善、自律規范、服務專業、作用明顯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西藏、新疆民政部門要積極主動做好本地需求挖掘和精準評估工作,形成項目需求清單,對接好支援地民政部門和各類社會力量,確保援助工作符合當地實際、真正“解渴”管用。
(四)加快本地人才培養。西藏、新疆民政部門要強化政策引導和資金保障,鼓勵和引導符合條件的大學畢業生、相關社會服務領域從業人員和本地優秀人才投入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統籌現有民政專干、社會救助協理員、兒童主任、養老護理員等開展社會工作服務。持續組織社會工作業務知識培訓,培養更多在社會救助、社會福利、老年工作、未成年人保護和社區治理等領域具有專長的社會工作專業人才。依托高校、培訓基地、行業組織和社會工作服務機構等,堅持“請進來”、“走出去”相結合的方式,以邀請專家、學者到西藏、新疆授課,組織西藏、新疆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到內地學習等途徑,為本地社會工作者提供有組織、有計劃、可持續的繼續教育,不斷增強西藏、新疆社會工作專業人才儲備。積極鼓勵、引導駐站社會工作者、相關社會服務人員參加全國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評價,落實好在西藏自治區、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南疆四地州單獨劃定社會工作者職業資格考試合格標準的政策。
三、工作要求
(一)堅持黨建引領。各對口援藏援疆省(市)和受援地民政部門要在援藏援疆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中堅持黨的領導,加強黨的建設,引導鄉鎮(街道)社會工作者在助力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的同時,用扎實精準、“潤物無聲”的專業服務凝聚民心,將社工站打造為密切黨和人民群眾血肉聯系、夯實黨的執政基礎、促進民族團結的一線陣地。
(二)強化組織領導。民政部援藏援疆工作領導小組將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納入重點工作,加強規劃引領。各對口援藏援疆省(市)和受援地民政部門要高度重視,將加快推進西藏、新疆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作為新時代民政系統援藏援疆工作的重要舉措,切實做好對口支援的統籌協調和落地實施。對口援藏援疆省(市)民政部門要主動溝通、上下聯動,研究提出支援項目、資金和具體措施,爭取將支援西藏、新疆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納入本地黨委和政府援藏援疆工作的總體部署。西藏、新疆民政部門要及時摸清本地需求,主動對接支援地民政部門,協商確定支援計劃,確保支援項目的有效實施和項目資金的高效使用。
(三)落實資金保障。進一步推動在民政部本級彩票公益金中提高用于社會工作項目的資金比例。各對口援藏援疆省(市)民政部門要積極爭取本地援疆援藏資金用于支持西藏、新疆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將所需資金納入對口援藏援疆預算總盤子。西藏、新疆民政部門要做好鄉鎮(街道)社工站資金保障,協調財政部門列支財政經費,統籌相關領域政府購買服務資金和相關業務經費,以及彩票公益金用于購買鄉鎮(街道)社會工作服務。要充分利用已建成的養老服務、兒童福利、精神衛生福利、村(社區)綜合服務中心等服務設施,為鄉鎮(街道)社工站提供場地設施設備支持。
(四)做好宣傳激勵。各對口援藏援疆省(市)和受援地民政部門要通過表揚通報、典型選樹、案例宣傳等方式,大力宣傳表彰在援藏援疆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中作出突出貢獻的社會工作服務機構和政治過硬、躬耕基層、能力突出的優秀社會工作者。要通過建立合理的社會工作者薪酬福利待遇,常態化跨地區培訓和督導機制,強化表彰獎勵措施等方式,在西藏、新疆加快形成有利于社會工作者長期扎根基層、服務一線的良好環境。
各地民政部門要定期向民政部援藏援疆工作領導小組、民政部慈善事業促進和社會工作司報告工作進展情況及好的經驗做法。民政部將視情將各地在援藏援疆工作中加強鄉鎮(街道)社工站建設情況納入有關評估工作,強化工作指導,協助各地解決遇到的困難問題。
民政部辦公廳
2023年2月1日
聯系人:王錚鍵 王瑞芳010-58123107、3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