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辦函〔2023〕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民政廳(局),各計劃單列市民政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民政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慈善法》、《基金會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現就開展慈善組織(基金會)2022年度年報年檢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總體要求
2022年12月31日前登記或者認定為慈善組織的基金會、社會團體、社會服務機構,應當于2023年5月31日前向登記的民政部門報送2022年度工作報告(含財務會計報告),具有公開募捐資格的,還應當報送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
2022年12月31日前未認定為慈善組織的基金會,應當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的要求,于2023年3月31日前向登記的民政部門報送2022年度工作報告(含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接受年度檢查。
對未按要求報送年度工作報告(含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的慈善組織,以及未參加年度檢查的基金會,各地民政部門應當依法依規作出處理。
二、工作安排
(一)慈善組織(基金會)需登錄民政部年報年檢填報系統(http://csmj.mca.gov.cn),在線填寫年度工作報告(含財務會計報告),并上傳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電子文檔。如對填報系統有疑問,可通過登錄界面所留聯系方式咨詢技術服務人員。
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應當按照中國注冊會計師協會印發的《基金會財務報表審計指引》規定的格式出具。年度工作報告(含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應加蓋印章并經業務主管單位初審,慈善組織請于2023年5月31日前、未認定為慈善組織的基金會請于2023年3月31日報送至登記的民政部門。
(二)各地民政部門在民政部年報年檢審批系統(http://csmj.mca.gov.cn)接收慈善組織(基金會)報送的年度工作報告(含財務會計報告)、審計報告和專項信息審核報告,相關材料接收即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公眾監督。民政部門需在審批系統內完成審查工作。
(三)各地民政部門可抽取一定比例的慈善組織(基金會)通過專項審計等方式進行檢查,重點檢查專項基金、信息公開、業務活動、內部治理、對外投資以及接受境外捐贈資助情況。
(四)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各地民政部門要責令慈善組織(基金會)及時整改;情節嚴重的,要依法進行處罰。對未認定為慈善組織的基金會,各地民政部門應當依法出具年度檢查結論,并通過公告等方式向社會公布。
(五)暫未使用民政部慈善組織(基金會)年報年檢系統的省(區、市),需組織慈善組織(基金會)填報統一的年度工作報告文本(可從民政部門戶網站“通知公告”欄目下載,網址:http://www.pp6d.com),并將相關數據于2023年7月30日前匯集至民政部慈善組織(基金會)年報年檢系統。
民政部辦公廳
2023年1月18日
聯系人及聯系方式:靳柳慧 010-83522295
趙 楠 010-83523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