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邢臺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王春喜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中國共產黨領導人民打江山、守江山,守的是人民的心。民政工作關系民生、連著民心,是社會建設的兜底性、基礎性工作。今年以來,河北省邢臺市民政部門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以塑造推廣“太行泉城、美麗邢臺”城市品牌為抓手,心懷“國之大者”,站位全局,守正創新,踔厲奮發,兜住底線,不斷滿足人民群眾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增進民生福祉,讓現代化建設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
全面加強黨的建設,引領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始終將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把黨的領導貫穿于民政工作各領域、全過程,注重提升基層黨組織政治功能和組織功能,建強基層戰斗堡壘,切實引領和保障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打造“泉潤邢襄·大愛民政”黨建品牌,深入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和“民政為民、民政愛民”工作理念,推動黨建工作和業務工作深度融合,實現“黨建帶著民生干、民生跟著民聲走”。加強干部教育培訓,持續開展“民政大講堂”活動,全面提升民政干部綜合能力素質,開展“愛崗敬業,創新有我”亮點述評活動,營造干事創業、創先爭優的濃厚氛圍,打造政治過硬、業務精通、堪當大任、作風優良的民政干部隊伍。
全面履行基本民生保障職責,兜住底兜準底兜好底。積極發揮民政職能作用,編密織牢民生保障網。鞏固社會救助兜底脫貧攻堅“回頭看”成果,嚴格落實剛性支出扣減、單人保、就業成本扣減、低保漸退期等各項社會救助政策,對困難群眾做到應保盡保、應救盡救。實施社會救助擴圍增效工程,對符合條件的低保邊緣家庭,開展認定和常態化救助幫扶,適度擴大社會救助范圍,增強兜底功能,提升服務能力。進一步健全低收入人口常態化救助幫扶機制,根據動態監測預警情況,對符合救助條件的,按照家庭困難類型和程度,及時給予相應的救助幫扶。加快構建綜合救助格局,充分發揮社會救助聯席會議和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協調機制作用,完善部門間常態化協作機制,細化責任分工,推進社會救助信息聚合、資源統籌、效能提升。
全面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在提升養老服務質量上持續發力,滿足廣大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的養老服務需求。把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作為民生工程,對2806戶分散供養特困人員和建檔立卡脫貧人口中的高齡、失能、殘疾老年人家庭,因地制宜、因戶施策實施適老化改造,提升老年人居家養老生活品質。推進養老機構等級評定和抽檢工作,發揮等級養老機構示范引領作用,提升養老服務整體質量。加強養老服務隊伍建設,對養老服務人員分類開展專業培訓,提高持證養老護理員比例,提升養老服務人員專業化水平,為應對人口老齡化提供人才支撐。開展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培育20家示范性街道區域養老服務中心、60家示范性社區日間照料服務站。加快推進縣、鄉、村三級養老服務網絡建設,提升養老服務整體水平。
全面推進城鄉社區治理現代化,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加強村(社區)自治組織建設,強化村(居)民自治,健全和創新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村民自治機制。在健全完善城市社區“六位一體”、農村“四方會談、五步議事”協商機制的基礎上,不斷加大城鄉社區治理典型培樹力度,推進全市城鄉社區治理工作再上新臺階。規范社區調整程序,依法推進社區設立或調整。開展城鄉社區干部素質能力培訓,提高基層干部抓發展、抓服務、抓治理的能力。充分利用社區建設補助資金,改善一批農村(社區)便民服務設施,補齊薄弱環節,提高服務能力,以社區治理“小單元”的提升,推動社會大環境的躍升。
全面管好用好社會組織,增強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力量。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政治引領作用,提升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質量,推進社會組織黨建與業務融合發展,引導社會組織積極服務經濟社會發展。常態化打擊非法社會組織,持續整治“僵尸型”社會組織,推動社會組織健康有序發展。多措并舉提升鄉鎮(街道)社工站專業服務能力,打造一批群眾認可、特色鮮明、具有示范帶動作用的社工站點和品牌服務項目,提高鄉鎮(街道)社工站運營質量,打通服務群眾“最后一米”。持續深化“五社聯動”實踐探索,促進慈善事業、社會工作、志愿服務創新融合,為經濟社會發展作出積極貢獻。
全面提升社會事務管理效能,為群眾提供優質便捷服務。提升婚姻登記管理服務質量,加快推進歷史檔案電子化,確保檔案查詢更便捷、更高效,方便群眾辦事。出臺結婚登記頒證工作規范,深化婚姻家庭輔導服務,加強縣級婚姻登記機關的頒證廳、婚姻家庭輔導室(糾紛調解室)建設。全面推行婚俗改革,開展高價彩禮、大操大辦等不良習俗治理,營造良好社會氛圍。加強殘疾人兩項補貼精準管理,開展政策落實“回頭看”,確保補貼及時準確發放到位。實施“精康融合行動”,確保開展精神障礙社區康復服務的縣(市、區)達到50%以上。提升流浪乞討人員、臨時遇困人員救助管理服務能力,加快推動市救助管理區域中心站試點創建工作,常態化開展“夏季送清涼”“寒冬送溫暖”專項救助行動,有效維護困難群眾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