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王 銘) 湖南省民政廳、省文明辦近日印發《關于開展湘“約”我的村——湖南省2023年“最具影響力村規民約(居民公約)”遴選活動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提出挖掘、展示和推廣一批具有合法性、實用性、示范性的優秀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引導各地落實村規民約(居民公約)監督獎懲機制,推動移風易俗,樹立文明鄉風,促進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城鄉社區落地生根。
《通知》明確,各地制定修訂且組織實施兩年以上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可參加“最具影響力村規民約(居民公約)”遴選,具體內容應該滿足“制定程序規范、內容合法合規、監督執行到位、作用發揮明顯”四個條件,真正做到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和優秀中華傳統文化,調動村(居)民參與村級事務積極性,提升城鄉社區自治、法治、德治水平,構建和諧有序、綠色文明、共建共享的幸福家園,持續推動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
《通知》指出,各地要深化完善黨組織領導的充滿活力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充分發揮村規民約(居民公約)制度約束和道德引領作用。要按照規定的征集標準條件要求,挖掘出一批特色鮮明、務實管用、群眾認可、作用明顯的村規民約(居民公約),通過新聞媒體、宣傳專欄、座談會、經驗交流會等方式進行全方位宣傳展示,推動形成全社會共同關注、廣泛參與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