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黨組書記、廳長 姜 宏
近年來,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著眼推進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從“有形覆蓋”向“有效覆蓋”轉變,充分發揮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政治引領作用,跟著問題走、奔著問題抓,積極破解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組織健全難、制度落實難、作用發揮難”等重難點問題,初步探索出適合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方法路子,以高質量的黨建工作推動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
針對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條塊分割、邊界不清的實際,著力理順體制、壓實責任,解決好“九龍治水”的問題
一是強化政策供給。自治區黨委先后印發《關于加強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意見》和《關于推動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區分不同的登記方式和管理模式,明確規定“有業務主管單位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由業務主管單位黨組織負責;直接登記或完成脫鉤任務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由同級社會組織黨委負責;社區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由街道(蘇木、鄉鎮)和社區黨組織兜底管理”,從根本上明確了職責職能,理順了黨建工作管理體制。同時將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納入黨委(黨組)書記抓基層黨建述職考核內容,壓實意識形態工作責任制。自治區黨委常委會議連續3年聽取社會組織工作匯報,自治區省級領導干部聯系了16家社會組織,以上率下,增強了各級各部門抓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政治責任感。
二是強化組織保證。成立接受自治區“兩新”工委和民政廳黨組雙重管理的實體型社會組織黨委,制定社會組織黨委工作職責,設立黨建工作辦公室,落實人員編制和工作經費。按照“政治過硬、業務精通、熱愛黨務、梯次配置”的要求,自治區本級選聘13名黨建工作指導員,在重點抓好全區性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的基礎上,加強對盟市黨建的對口指導,保證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事有人抓、責有人負。同時,按照屬地、屬業、屬資的原則,先后成立互聯網、電商、快遞等6個行業黨委,構建了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黨建工作格局。目前,全區所有盟市均依托民政部門成立了社會組織黨委,統籌推進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落地落實。
三是強化部門協同。成立由自治區民政廳牽頭,黨委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和發改委、財政廳等37個部門組成的社會組織管理工作廳際聯席會議機構,按照“誰審批誰負責、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定《聯席會議工作規則》,2021 年以來,聯席會議通過召開成員會議或聯絡員會議,建立走訪業務主管單位制度,積極向成員單位介紹政策,通報情況,澄清模糊認識,交流工作經驗,有效凝聚了共識,成員單位自覺抓、積極建、主動干的局面初步形成。自治區教育廳指定專人負責,扎實推進9所民辦高校、166所民辦中小學和56所民辦校外培訓機構建立黨組織,全面實現黨的組織和黨的工作“兩個全覆蓋”。
針對社會組織黨員數量少、組織難健全的實際,著力夯實基礎、加強引導,解決好“巧婦無米”的問題
一是加強政治引導。持續開展“聽黨話、跟黨走”學習教育活動,引導社會組織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將接受黨的領導、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寫入章程。認真落實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與登記管理工作“三個同步”要求,登記時同步采集黨員信息,年檢時同步檢查黨建工作情況,評估時同步將黨建工作成效納入評估指標,并將黨建工作權重從10分提高到100分,未建立黨組織的社會組織不予評為4A以上等級,增強了社會組織加強黨建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
二是優化組建方式。充分運用單獨組建、聯合組建、非建制組建、依托掛靠組建開展黨的工作等方式,積極推進組織覆蓋。對有3名以上黨員的,業務主管單位或黨建工作機構及時指導成立單獨黨支部;對不足3名黨員的,結合行業、類型、辦公地域等因素,由黨建工作機構指導不超過5家社會組織組建聯合黨支部;對全部是兼職非在冊黨員的,采取由原單位出具黨員證明,成立功能型組建非建制黨支部的方式,解決組織成立難的問題。常年開展“兩個覆蓋”百日攻堅行動,推行社會組織理事會中的黨員和黨組織班子成員“雙向進入、交叉任職”,推進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與業務活動融合發展。截至目前,全區已成立社會組織黨組織2346個(單獨組建1142個、聯合組建418個、功能型786個),支部成員擔任理事會成員的比例達到100%。
三是壯大黨員隊伍。升級社會組織黨建工作信息管理系統,完善黨員管理工作臺賬,通過取數、比對、篩核、分解、摸排“五步法”,確保黨員基本情況清、黨員流動清、組織活動清。按照“均衡分布,高效覆蓋” 的思路,加強入黨積極分子培養,及時把積極分子發展成為預備黨員,避免因人員變動導致黨建工作“青黃不接”的問題,確保黨建工作有人管、不斷線。2021年以來,僅自治區本級就舉辦入黨積極分子培訓班7 期,培訓人數696人次,發展黨員174名。
四是加強陣地建設。采取主管單位補貼一點、黨建機構支持一點、社會組織自籌一點的方式,通過與單位會議室同建、與公司榮譽室共建、與群團組織合建等“一室多用”的辦法,積極推進有規章制度、有電教設備、有計算機等“八有”陣地建設,確保社會組織學習教育有場地、網絡黨建有載體、主題活動有氛圍。截至目前,全區已建成標準化黨群活動室610個,“八有”黨組織達到371個。
針對社會組織黨組織結構松散、作用難發揮的實際,著力加強訓練、正向激勵,解決“天橋把式”的問題
一是強化能力提升。落實“每年集中開展學習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課時”的要求,采取“走出去學、請進來教、崗位上練”相結合的方式,加大社會組織黨組織書記和黨員隊伍的培訓力度,從創新理論學習、黨務常識、業務技能等多方面入手,組織到內蒙古城川干部學院、滿洲里國門學院、大青山革命根據地、內蒙古現代社會組織學院等地開展黨建學習實踐,提升黨務工作者履職能力,練就成黨建工作的行家里手。近兩年來,自治區本級累計培訓黨務工作者和黨員4500人次。
二是優化指導方式。借鑒網格化管理的成功經驗,以城區或街道(蘇木、鄉鎮)劃界,依托優秀社會組織,組建“黨建工作指導站”,由指導站統一組織管片社會組織開展黨的活動,保證不漏一個、不缺一角。自治區本級在呼和浩特市建設了均勻分布的4個黨建工作指導站,定期集中開展黨課教育、業務學習、 經驗交流等活動,提升黨建實效,得到社會組織一致好評。今年以來,各黨建工作指導站深入開展黨的二十大精神宣講活動,收到明顯成效。
三是加強正向激勵。一方面,以暖心舉措留住人、激勵人,每年開展“五個一”活動:為每名黨員訂閱一份報紙、贈閱一本書、過一次“政治生日”、讓每名黨員參加一次專題培訓、表彰獎勵一批優秀黨員,把黨員的心凝在一起,把骨干的力聚在一起;另一方面,將社會組織從業經歷作為選聘公職人員基層工作經歷,積極推薦擁護黨的領導、社會影響力大、代表性突出、參政議事能力強的社會組織負責人和黨建骨干為黨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人選,增強社會組織干事創業的積極性。同時,加大財政補貼力度,將社會組織黨建工作經費列入預算;對在冊黨員每人每年補貼300元標準、每個新成立的社會組織黨組織一次性補貼3000元的標準給予經費支持,對社會組織黨員繳納的黨費全額返還并用于開展黨建活動,增強了黨務工作者的責任感和榮譽感。
四是注重典型引路。常年開展“六個好”黨組織評選活動,從政治方向、團結群眾、推動發展、先進文化、服務人才、自身建設“六個方面”入手,推進優秀黨建品牌建設。獲得“北疆楷模”榮譽稱號的包頭市青山區雷鋒車隊志愿者協會,利用交車和業余時間, 探索線上線下結合,集中分散結合, 開展黨的活動,打造了“車輪上的堅強黨支部”品牌,中央廣播電視總臺央視《焦點訪談》欄目對其進行了報道,有效擴大了影響力。此外,還選樹了內蒙古碳中和產業協會“黨建紅、生態綠、科技藍”融合發展和內蒙古自治區建筑業協會“建筑動車的紅色引擎”等一批黨建品牌,有力推動了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