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張雨點) 據民政部網站消息,日前,民政部、國家鄉村振興局印發《全國性社會組織、東部省(直轄市)社會組織與160個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結對幫扶名單》的通知,在發布結對幫扶名單的同時,對全國性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民政部門、鄉村振興(協作)部門提出五點執行要求。
通知要求,一是加強組織領導,各東部省(直轄市)民政、鄉村振興(協作)部門要將結對幫扶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主動做好動員引導、溝通協調和服務保障工作。二是聚焦重點任務,全國性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民政部門、鄉村振興(協作)部門要引導社會組織將工作重點向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和全面推進鄉村振興轉變,推動社會資源進一步向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聚集。要引導社會組織結合自身優勢和工作實際,有針對性地開展產業、就業、教育、健康、養老、消費幫扶或多樣化幫扶。三是堅持依法推進,全國性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民政部門、鄉村振興(協作)部門要積極服務參與結對幫扶的社會組織與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及時簽約、全面履約,原則上社會組織與結對幫扶縣在8月31日前訂立書面結對幫扶協議。民政部門要加大對社會組織參與結對幫扶的監督管理力度。四是用好信息化平臺,各全國性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民政部門、鄉村振興(協作)部門要利用政務服務網、政府服務APP和“耘公益—社會組織鄉村行”微信小程序等信息化手段,推動結對幫扶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五是抓好統籌兼顧,全國性社會組織業務主管單位、民政部門、鄉村振興(協作)部門要積極促進社會組織結對幫扶工作與東西部協作、定點幫扶、省內區域幫扶等工作統籌謀劃、一體部署,推動構建政府、社會組織、企業和公民個人廣泛參與的結對幫扶合作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