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青海省人民政府辦公廳下發通知轉發省民政廳等部門制定的《青海省申請救助幫扶政策及項目家庭經濟狀況核對辦法》(以下簡稱《辦法》)。《辦法》推動青海省社會救助核對機制建設出現五個新變化。
一是在構建綜合格局上出現新變化。青海著眼將核對工作擺在全省工作大局中謀劃部署、推動落實,以政府規范性文件的形式進一步明確了教育、公安、司法等21個部門和單位在推進核對機制建設中的職能和任務,努力構建起政府領導、民政牽頭、部門配合、社會參與的大核對工作格局。二是在信息比對范圍上出現新變化。青海進一步強化部門協調、整合數據資源、凝聚工作合力,著力拓展部門數據比對,新增申請人納稅情況、困難職工幫扶、醫保結算、司法服刑人員等數據信息10項,共計納入核對信息平臺核查數據29項,基本實現了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數據比對“應核盡核、應比盡比”。三是在核對業務拓展上出現新變化。青海推動核對服務領域從民政部門到服務全省多部門和社會組織的轉變,新增了住建、教育、司法、工會、慈善總會等5個單位,實現了核對工作服務部門和業務領域更加廣泛的目標,將在服務民生保障、促進社會公平、提升社會治理能力現代化方面發揮顯著作用。四是在核對工作時效上出現新變化。青海推動核對程序由基層提交信息、審核核查向部門數據實時比對、智能反饋結果轉變,信息核對時間縮短至7個工作日,更加便民高效。五是在簡化佐證資料上出現新變化。青海將提升核對服務能力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刪繁就簡、優化供給,取消以前申請對象需提交的可支配收入、租賃合同等22項證明事項,用信息化核對手段服務群眾,核對工作由原來的被動核查向現在的智能核查轉變,實現了“數據多跑腿、群眾少跑腿”。(馬寶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