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 陳 臣
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二十大報告中明確指出,全過程人民民主是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本質屬性,是最廣泛、最真實、最管用的民主。報告還強調,“基層民主是全過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體現。健全基層黨組織領導的基層群眾自治機制,加強基層組織建設,完善基層直接民主制度體系和工作體系,增強城鄉社區群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自我監督的實效。”在推動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基層落地過程中,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勠力先行,在小區層面建立起多元主體參與的新型合作機制。自2020年9月起,海曙區全面啟動“鄰舍家”居民自治服務站(以下簡稱居民自治站)建設工作,串聯了多元治理主體,實現政府、居民及社會力量在社區充分互動協作,有效拓寬了居民依法參與基層治理的渠道,撬動了居民的自治熱情。目前,全區已建立居民自治站和自治理事會267個,實現了城區全覆蓋,召集理事會成員近2000名,這為全過程人民民主的基層實踐注入了強大的內生動力。
平臺搭建,多層級體系打牢民主基石
小區層級建立以居民為主體的小區居民自治站。居民自治站建設原則上以一個物業小區為單位,并在社區“兩委”指導下成立理事會,負責居民自治站日常運營管理;理事會一般設常務理事7名,由居住在本小區的社區“兩委”成員、業委會成員、居民骨干等擔任,保證以本小區居民為主體。
社區層級形成多方統籌互動與綜合支持平臺。社區作為各居民自治站的指導部門,通過多種方式即時掌握和統攬信息,對小區居民自治工作的開展發揮指導與支持作用。海曙區通過小區黨組織指導小區理事會、業委會等開展服務工作,并向居民和理事會提出協商議題,推進協商民主建設。
街道層級設立公益資源要素流轉平臺。海曙區各鎮(街)級社會工作站充分發揮作用,為居民自治站建設鏈接社會公益資源和專業社會服務機構,以平臺建設促進各項資源的精準流轉。如將“海星共富工坊”開進居民自治站,將東西協作、山海協作共富工坊的農副產品及銷售信息提供給居民,搭建供需對接橋梁。
機制創新,優化協作效能保障民主落實
制定實施小區理事會運行制度。海曙區根據各小區實際情況研究制定相關章程制度,指導各小區理事會的工作流程,保證居民自治站規范化運行。如落實值班接待制度、“三清四及時五必訪”的片網包聯制度和工作報告及公示制度等。
拓寬居民協商成果上升渠道。海曙區民政局加強同人大、政協等單位對接,將小區“鄰里會”居民協商機制與人大代表聯絡站、政協“請你來協商”等法定協商機制相結合,形成居民協商法治化機制,促使居民協商的成果通過法定途徑得到確認和上升。
探索試行自治基金運作機制。海曙區各居民自治站通過財政支持、公益創投資金、單位及個人贊助等多種方式籌建自治基金。同時,區級層面出臺基金使用管理辦法,制定基金申請、使用、監管等系列規定,提升基金使用的規范化水平。
專業賦能,高水平自治支撐高質量民主
理念植入,提升居民民主意識。海曙區在小區公共空間打造多樣化民主陣地,充分調動居民的主人翁意識與民主參與的積極性;邀請專家助力,通過“引進來、走出去、交流互學”的方式,向居民分享全國各先進地區的自治經驗,拓展自治思路,提高民主參與能力。
專業加持,厘清自治發展方向。海曙區邀請專業機構,通過實地調研、座談交流、培訓督導等方式開展陪伴式輔導,以專業化視角為居民自治站提供“做什么”的方向、“怎么做”的思路、“做得好”的路徑,并協助理事會理清工作思路,形成規范化制度。
技術引領,增強居民協商能力。海曙區引入“開放空間”的技術,在小區層面建立便捷、平等的參與機制,引導居民的參與角色從“我來講問題”向“我能做什么”轉變,促進自治與共治的良性互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