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張偉濤
建立困難職工常態化救助幫扶機制,明確困難職工保障和臨時救助、各類社會資源幫扶“兩覆蓋”的部門職責;建立困難職工“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工作機制,鄉鎮(街道)民政服務窗口在受理社會救助申請時,協助工會部門主動發現、及時幫扶……
近年來,廣西壯族自治區不斷健全完善困難職工救助幫扶機制,強化部門幫扶與社會救助的有效銜接,努力構建分層分類的常態化梯度幫扶格局,合力兜住兜牢困難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底線。
構建綜合救助幫扶格局
為構建困難職工綜合救助幫扶格局,廣西成立了由自治區黨委副書記擔任組長,自治區政府分管副主席及自治區總工會、民政廳主要負責人擔任副組長,教育、財政、住房和城鄉建設、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健康、醫療保障等24家單位負責人擔任成員的城鎮困難職工幫扶救助工作領導小組,各市、縣均參照自治區的做法成立相應工作協調機構,統籌推進城鎮困難職工幫扶救助工作。
自治區政府先后印發《關于進一步做好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的意見》等文件,出臺多項政策措施,將困難職工(農民工)納入城鎮困難群眾政府救助體系,為困難職工構建基本生活、基本醫療、教育救助、基本住房安全、就業創業、社會保險政策待遇“六條保障線”;對獲得制度保障仍未脫困的困難職工,落實臨時救助和各類社會資源幫扶,做到“兩個全覆蓋”。
今年6月,自治區民政廳、總工會、教育廳、財政廳等8個單位聯合印發《關于進一步健全城鎮困難職工常態化幫扶工作的指導意見》,落實以全區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廳際聯席會議制度為核心的常態化救助機制,實現鞏固拓展城鎮困難職工解困脫困工作成果與提升職工生活品質有效銜接,切實兜住兜牢兜好困難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底線。
救助幫扶“一門受理、協同辦理”
2022年,自治區民政廳、總工會等利用政府部門數據比對和信息共享機制,探索將困難職工救助幫扶納入社會救助“一門受理、協同辦理”機制,通過民政部門建設的社會救助平臺,實現在民政部門窗口受理的同時轉辦困難職工救助申請,簡化建檔流程,避免重復救助、遺漏救助等問題,形成幫扶救助合力,實現有關資源的共享共通共用。
在開展“一門受理、協同辦理”中,廣西民政部門依托鄉鎮(街道)現有民政服務窗口,在受理社會救助申請時,將申請家庭中的職工通過社會救助信息管理系統轉介工會部門審核辦理困難職工幫扶,推動困難職工申請救助實現“一門受理、協同辦理”。屬地職工服務(困難職工幫扶)中心受理民政部門的轉辦申請后,按照有關規定對申請人開展困難職工建檔和幫扶。通過建立部門間協作機制,打破了以往困難職工只能在工會幫扶中心申請幫扶的限制,提升了幫扶的及時性。截至2023年6月,廣西各級工會與民政部門相互推送幫扶對象近4449戶,已審核受理4412戶,成功建檔近百戶。
強化困難職工幫扶比對數據共享
為加強困難職工救助幫扶的工作合力,自治區民政廳不斷強化部門之間的數據比對共享,確保各部門及時有效落實各類救助幫扶政策。
建立全區城鎮困難群眾脫困解困信息平臺,匯總歸集工會、教育、住建、人社、衛健、醫保等部門信息,通過平臺定期推送困難群眾救助需求,做好各類救助幫扶的跟蹤落實。通過有效整合部門救助資源,確保將符合條件的困難職工及時納入政策幫扶體系。
充分利用民政部門現有的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平臺,在確保數據和信息安全的情況下,實現工會幫扶與民政救助系統直接對接,實時發起查詢請求和反饋查詢結果,推進困難職工家庭信息與戶籍、車輛、住房、金融、稅務、公積金、殯葬等數據交換與共享,為工會部門精準認定困難職工提供技術支撐。2019年以來,累計核對城鎮職工33573戶12萬余人。
自治區民政廳聯合總工會印發《關于建立線上線下相結合防止困難職工致困返困動態監測機制的通知》,依托全區低收入人口動態預警監測平臺,將全區建檔立卡困難職工家庭及已脫檔職工家庭、低收入邊緣戶職工家庭和因遭遇自然災害、意外事故、大病重疾等造成收入明顯下降,或支出顯著增大的一般職工家庭,納入低收入人口監測預警管理,實時掌握其收入、支出、保障等變化情況,助力做好防止職工致困和困難職工返困工作。
推進各類救助幫扶有效銜接
自治區民政廳相關負責人表示,各級民政部門不斷強化困難職工的工會幫扶與社會救助有效銜接,共同兜住兜牢困難職工基本生活保障底線。
完善社會救助兜底政策。按照“兜底線、保基本、可持續”的要求,在認定低保過程中可以視困難職工家庭情形主動扣除務工成本,將符合條件的職工家庭納入低保救助;采取“按戶施保”與“按人施保”相結合的方式,將依靠父母或兄弟姐妹供養、成年無業重度殘疾人以及三級、四級精神和智力殘疾人依規納入“單人保”。
加強部門收入認定協同。民政部門在審核認定低保、特困等基本生活救助時,可以將其他部門發放的困難職工救助金不計入家庭收入,讓困難職工獲得更多實惠。
積極落實臨時救助政策。對城鎮困難職工遭遇困難而其他社會救助制度暫時無法覆蓋,或經過救助幫扶之后基本生活仍有嚴重困難的,繼續按規定予以臨時救助。對城鎮困難職工遭受特別重大支出困難,扣除各種社會保障、其他社會救助和社會幫扶后,重大剛性支出仍遠遠超出家庭或個人承受能力的,按照“一事一議”方式申請救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