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雷 耀) 近日,山西省召開電視電話會議,部署幫扶非正常死亡人員生活困難家屬工作。會議詳細介紹了省公安廳、教育廳、民政廳等多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在辦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中推動社會救助工作的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提出,堅持系統觀念,以公安機關辦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為切入點,構建司法救助、社會救助、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緊密銜接、優勢互補、協同發力的工作格局,進一步統籌救助資源、增強兜底功能,全面形成對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當事人家庭基本生活救助保障的合力。
在發揮各自優勢方面,《意見》明確,公安機關發揮信息前端優勢,及時發現救助線索,聯絡相關救助部門,開啟救助保障機制。相關救助部門、鄉村振興部門發揮各自職能優勢,對公安機關推送的信息進行完善核實,為擬救助人員提供政策指導,幫助收集申報資料,受理并審批救助申請,按照相關政策規定做好分類救助,因戶因人制訂幫扶方案,精準落實教育、養老、醫療、就業等救助措施。
《意見》規定,具體實施工作包括:救助啟動、實地走訪、信息推送、實施救助、結果反饋、跟蹤回訪6個環節。公安機關在辦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中,確認當事人基本信息后,組織開展實地走訪,詳細了解實際狀況,對符合《意見》規定的分類送達屬地相關救助部門,農村人口同步推送鄉村振興部門。相關救助部門、鄉村振興部門按照相關政策做好分類救助工作。對非正常死亡案(事)件當事人家庭成員給予司法救助、社會救助、防止返貧動態監測幫扶后,相關救助部門、鄉村振興部門和公安機關還要定期跟蹤回訪救助對象,了解救助幫扶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