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雷 耀) 近日,山西省教育廳、省委宣傳部、省網信辦、省文明辦、省公安廳、省民政廳等13部門聯合發布《關于進一步推進學校家庭社會協同育人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多舉措推進家校社協同育人工作。
《通知》明確,要充分發揮學校協同育人的主導作用,各地教育部門要牽頭聯系婦聯、民政、文旅、公安等部門,積極協調社會有關單位提供育人資源,建立相對穩定的社會實踐教育基地和資源目錄清單,完善中小學校、幼兒園同社會有關單位溝通聯系機制。同時,家長要通過提高家庭教育水平、積極配合學校教育、引導子女在社會體驗中成長等舉措,切實履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
《通知》提出,要健全社會家庭教育服務體系,依托城鄉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婦女兒童之家、黨群服務中心、青年之家等普遍建立覆蓋城鄉社區的家長學校等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配備專兼結合的專業指導人員,有針對性地做好指導服務,重點關注留守兒童、殘疾兒童、孤兒和特殊家庭兒童。2025年社區建站率達到90%,服務站點每年至少組織4次普惠性家庭教育指導服務活動。婚姻登記機關、收養登記機關等應通過現場咨詢輔導、播放宣傳教育片等形式,向當事人宣傳家庭教育知識。公共文化服務機構每年要定期開展公益性家庭教育宣傳與指導服務活動。開放大學、老年大學、社區學院等單位應設置家庭教育指導課程,積極發揮指導作用。鼓勵和支持社會力量發揮自身優勢,廣泛開展困境兒童家庭教育指導服務和關愛幫扶。
《通知》要求,建立健全多部門協調聯動的學校家庭社會密切協同的育人機制。政府婦女兒童工作機構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督促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教育部門負責指導學校切實發揮好協同育人主導作用;共青團、少先隊組織負責在學校、社會廣泛開展實踐活動;婦聯組織、民政部門負責社區家庭教育指導服務站點建設;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做好社會協同育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