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圍繞“擴圍增效”目標,為暫不符合政府救助條件或政府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難的群眾紓難解困
◇通過靈活有效的公益慈善項目鏈接幫扶對象,既能滿足多樣化的救助需求,又可以彌補財政救助資金不足,有助于提高救助效率,是政府救助的有益補充
◇為促進救助需求與公益慈善力量精準對接,實現救助對象精準、措施精準、成效精準,《意見》從三個角度加強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信息互通共享
◇在加強公益慈善力量參與社會救助的激勵支持方面,《意見》通過多種針對性措施激發慈善組織的參與潛能,“扶上馬”再“送一程”
文?|?林閩鋼
浙江省長興縣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聘請專業人員,結合志愿者服務,為周邊村子和社區提供課后托管、心理咨詢等服務。圖為浙江省湖州市長興縣龍山街道玄壇廟居民區兒童之家的老師輔導兒童練習繪畫(2021年4月29日攝)吳拯攝/本刊
近日,民政部印發《關于加強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有效銜接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有效銜接的總體要求,對如何構建政府救助和慈善幫扶協調配合、資源統籌、優勢互補、融合高效新格局作出具體安排。
社會救助,是社會保障體系中的兜底性、基礎性制度安排,關乎困難群眾幸福冷暖,關乎社會公平正義。推動社會救助高質量發展,是優化社會保障結構的重要舉措,也是實現共同富裕、增進民生福祉的必然要求。
《意見》的印發,是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圍繞兜牢基本民生底線,按照系統集成的改革思路,暢通公益慈善力量參與社會救助渠道,促進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協同高效的重要舉措,對健全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形成社會救助新格局具有重要意義。
系統集成健全社會救助體系
2014年,國務院頒布《社會救助暫行辦法》確立了民政部門統籌全國社會救助體系建設的地位。該辦法第一次以行政法規規定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受災人員救助、醫療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業救助、臨時救助等八項社會救助項目,并對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作出明確規定,搭建了一個多部門分工負責、政府救助和社會力量參與相結合的多層次社會救助體系框架。
近年來,民政部會同相關部門深入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不斷完善社會救助制度機制,持續增強管理服務效能,穩步提高兜底保障水平,分層分類、城鄉統籌的中國特色社會救助體系基本建成。
當前,我國社會保障制度改革已進入系統集成、協同高效的階段,特別需要準確把握社會保障各個方面之間、社會保障領域和其他相關領域之間改革的聯系,提高統籌謀劃和協調推進能力,確保各項改革形成整體合力。
推動社會救助制度優化升級,需要多點發力。一方面,著力加強部門協同和資源統籌。為避免因制度間缺少銜接和整合而導致救助對象重復或遺漏等問題,需打通社會救助各項制度之間,以及社會救助與其他民生保障政策之間的內在關聯,進一步強化基本生活救助與教育、醫療、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制度的銜接,解決社會救助制度體系內的碎片化、分割化問題,推進社會救助資源統籌,形成工作合力。
另一方面,圍繞“擴圍增效”目標,為暫不符合政府救助條件或政府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難的群眾紓難解困。比如,建立健全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銜接機制,加強慈善組織參與“救急難”信息對接服務,引導支持慈善組織等社會力量積極參與救助幫扶等。
慈善幫扶更好融入民生保障大局
作為社會保障的多元主體之一,公益慈善力量是社會救助提質的重要載體。
2020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改革完善社會救助制度的意見》,進一步將“以基本生活救助、專項社會救助、急難社會救助為主體,社會力量參與為補充,建立健全分層分類的救助制度體系”作為“構建綜合救助格局”的題中應有之義予以明確,對發展慈善事業、引導社會工作專業力量參與社會救助、促進社會救助領域志愿服務發展等作出具體安排。
近年來,我國慈善組織通過籌集慈善物資、開展慈善項目、傳播慈善理念等方式,在教育、醫療、扶貧等領域積極開展社會救助活動,取得顯著成效。通過靈活有效的公益慈善項目鏈接幫扶對象,既能滿足多樣化的救助需求,又可以彌補財政救助資金不足,有助于提高救助效率,是政府救助的有益補充。
首先,進一步暢通公益慈善力量參與社會救助渠道,有助于增加救助服務供給。一方面,慈善組織可以盤活存量社會救助資源,促進救助效果的提升;另一方面,慈善組織還可以在政府救助基礎上,提供生活照料、能力提升、心理疏導、精神慰藉等方面的增量服務,滿足困難群眾的多樣化需求。
其次,積極培育和發展各類社會公益慈善組織,提高其對社會救助事務的承接能力,有助于激發各種社會力量的活力,有組織、成體系地為推進社會救助治理創新提供動力。
其三,加強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有效銜接,有助于慈善事業更好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有助于探索構建再分配和第三次分配協調配套的制度體系。
打通制度銜接點
為推動形成政府救助和慈善幫扶協調配合、資源統籌、優勢互補、融合高效新格局,合力解決困難群眾急難愁盼問題,不斷增強困難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意見》從建立完善工作機制、加強對象銜接、加強信息互通共享、創新途徑方法、加強激勵支持等方面對加強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有效銜接做出明確規定。
在加強政府救助和慈善幫扶對象銜接方面,《意見》鼓勵各地民政部門積極尋找公益慈善資源,在征得困難群眾同意的前提下,為暫不符合政府救助條件或政府救助后生活仍有困難的群眾爭取慈善幫扶,從而實現救助覆蓋范圍的擴大和救助力度的提升。進一步明確要求,對于民政部門轉介的對象,慈善組織可以簡化程序及時予以幫扶,通過政府救助疊加慈善幫扶,進一步提升社會救助的力度和效率。
在實踐中,一些地方的探索值得借鑒。比如,今年以來,廣州等地構建“政府救助+慈善救助”轉辦轉介機制,及時將線上、線下的社會救助需求轉辦轉介到慈善組織,較好滿足了困難群眾多層次、多樣化、差異性救助需求。
“精準”是社會救助制度公平公正運行的應有之義,也是高質量發展的必然要求。為促進救助需求與公益慈善力量精準對接,實現救助對象精準、措施精準、成效精準,《意見》提出,建立健全民政部門與慈善組織信息互通、資源共享機制,特別是從三個角度加強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信息互通共享。
一是依托全國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等業務信息系統,匯聚困難群眾救助幫扶需求及其接受政府救助和慈善幫扶的相關信息,成為政府救助和慈善幫扶有效銜接的前提。
二是探索建立政府引導支持、行業組織運作、慈善組織積極參與的“救助+慈善”信息對接服務平臺,促進公益慈善資源合理配置,提升慈善幫扶成效。
三是充分發揮鄉鎮(街道)民政服務站(原社工站)等在發現救助需求、鏈接慈善資源、促進供需對接中的積極作用,為公益慈善力量參與社會救助、精準高效幫扶困難群眾提供有力支撐。
創新激勵并重促協同高效
在政策、對象、信息、資源等方面的有效銜接之外,《意見》還對創新公益慈善力量參與社會救助途徑方法,以及加強公益慈善力量參與社會救助的激勵支持等,予以明確。
在創新公益慈善力量參與社會救助途徑方法方面,《意見》鼓勵各地民政部門引導慈善組織針對困難群眾實際需求設立相關慈善項目,聚焦低收入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難人員,加大幫扶力度。此外,鼓勵發達地區慈善組織“以強帶弱”,對困難群眾多、公益慈善力量薄弱的中西部地區,特別是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等開展點對點的慈善幫扶。
為不斷提高慈善幫扶的實效性,明確要求積極創新慈善幫扶方式,在加大物質幫扶力度的同時,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支持慈善組織有針對性地提供訪視照料、心理慰藉、康復訓練、能力提升等服務。
為創新社會力量參與社會救助工作機制,《意見》提出注重發揮慈善聯合會、慈善會等行業性、樞紐型社會組織在培育慈善項目、協調慈善資源、引導慈善行為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倡導慈善組織創新工作方式,有序開展幫扶活動。
在加強公益慈善力量參與社會救助的激勵支持方面,《意見》通過多種針對性措施激發慈善組織的參與潛能,“扶上馬”再“送一程”。比如,明確采取公益創投、補貼獎勵、提供場所、減免費用等多種方式,支持慈善組織的啟動成立和初期運行;慈善組織開展的救助幫扶類慈善項目,按照有關規定享受稅收優惠和費用減免。
此外,明確通過政府購買慈善組織服務支持慈善組織發展,這有助于形成政府與慈善組織共同提供社會救助服務的合力,也為慈善組織汲取資源、發展壯大拓寬了路徑。
《意見》將加強政府救助與慈善幫扶有效銜接作為我國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創新發展的抓手之一,加強系統思維統籌頂層設計,提出的主要任務和保障措施既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又具有前瞻性,對于推動我國社會救助制度更優化成熟、更協同高效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
(作者為南京大學教授,中國社會保障學會副會長兼任社會救助分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