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愛東
近年來,山東省日照市民政局以黨建引領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主線,堅持“建體制、強監管、重扶持”三位一體,走出一條誠信自律、充滿活力、作用顯著的社會組織發展之路。
以黨建為引領,理順體制機制,建強社管隊伍。一是高起點設計,搭建綜合監管的四梁八柱。2022年年初,市民政局積極協調市委組織部,以調整12個行業黨組織隸屬關系為契機,出臺文件明確56個部門對1221家市管社會組織的黨建管理職責,理順管理體制。今年8月,市民政局、市委組織部等16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加強黨建引領 強化綜合監管 促進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的實施意見》,提出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20條措施,規定各部門對所屬社會組織負有黨建管理、業務主管和行業管理等責任,對16個重點部門職責逐一明確,進一步壓實部門監管責任。二是高效能協同,聯合監管外部力量。建立部門社管聯絡員制度,對各部門專責人員進行政策法規培訓,協同開展年報填寫、雙隨機抽查、舉報核查等工作,加強對新成立組織的前置審核。三是高標準培養,打造民政社管隊伍“鐵軍”。強化“整體民政”觀念,選派20名業務科室黨員兼任64家所屬社會組織的黨建指導員,將社會組織監管、前置審查納入相應業務科室工作職責,切實擔負起把關定向政治責任。落實建強“一支隊伍”要求,出臺年輕干部培養管理辦法,采取交任務壓擔子、嚴格組織管理、強化培訓等辦法,鍛造了一支“敢擔當、能作為、業務精、服務好”的民政社管隊伍。
以監管為核心,嚴格登記管理,規范發展秩序。一是嚴把登記入口關,提升新增組織質量。建立審批、民政、業務主管、行業管理及黨建等部門聯合審核制度,新成立市管社會組織實行雙重管理的全部落實業務主管單位,直接登記的全部征求相關部門意見。二是暢通執法出口關,優化組織結構。采取聯合執法檢查、清理整治“僵尸型”社會組織等措施,以整改激活、引導注銷登記、依法撤銷登記等方式,優化社會組織布局。2020年以來,全市注銷社會組織279家、撤銷106家,其中市級注銷186家、撤銷67家,在逐步“瘦身”過程中實現健康發展。三是加強規范引導,提升社會組織質量。堅持守正創新,在全省率先研究制定社會團體制度示范文本、項目財務管理辦法、品牌項目評選標準等政策文件,指導社團完善內部治理,引導規范項目資金使用管理,發揮品牌示范引領作用,有效提升社會組織發展質量。
以發揮作用為目標,聚力培育扶持,激勵發展活力。一是政策引領激發積極性。設立社會組織扶持發展專項資金,把社會組織從業人員納入“日照和諧使者”選拔、“兩優一先”評選、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選舉范圍等,大力實施政府購買服務,開展品牌項目評選,激發組織積極性。三年來,民政系統累計投入社會組織各項資金近2000萬元,19名從業人員被評為“日照和諧使者”。二是人才培養拓展公益圈。采取單獨建設或共享方式,建設孵化基地64處,形成以社會組織“黨建益站”為龍頭、區(縣)園區為支點、街道(鄉鎮)工作站為基礎的社會組織服務平臺建設體系,培養青年公益達人,拓展公益朋友圈。三是技能培訓提升服務力。實施創益計劃支持社會組織開展項目,委托第三方全流程督導賦能,惠益群眾10萬人次。四是服務大局展現新作為。全市560余家社會組織參與“萬家社會組織助力鄉村振興行動”,投入資金8043萬元,成為鄉村振興的“助跑者”;365家社會服務機構提供就業崗位4788個,成為助力穩崗就業的“踐行者”;169家社會組織聚焦服務“老小孤殘”群眾,成為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的“推動者”;122家公益類社會組織廣泛開展志愿服務,成為精神文明的“傳播者”;4654家社區社會組織積極提供社區服務、化解基層矛盾糾紛等,成為基層治理的“參與者”。
(作者系山東省日照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