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編輯部
2023年是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的開局之年,也是實施“十四五”規劃承上啟下的關鍵之年。這一年,黨和政府在推動養老工作高質量發展上頻頻發力,出臺了多項養老新政策,推出了多項養老新舉措,在社會上引起廣泛關注和強烈反響。
歲末年初,讓我們一起來回顧這一年促進老年人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續提升的養老工作重點、亮點,以“十大關鍵詞”的形式,記錄與見證養老工作的前行軌跡。
1、居家社區養老
居家社區養老是我國老年人主流的養老方式。2023年國務院政府工作報告提出,發展社區和居家養老服務。為推動居家社區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5月,民政部、財政部印發通知,部署開展2023年居家和社區基本養老服務提升行動項目,確定北京市昌平區等50個項目地區,鼓勵各地在設施建設、機構培育、人才培養、服務創新等方面積極探索,打造專業化、社會化的可復制、可推廣的養老服務模式。
7月,商務部等13部門辦公廳(室)聯合印發《全面推進城市一刻鐘便民生活圈建設三年行動計劃(2023—2025)》,明確鼓勵按照適老化標準建設改造社區養老服務設施、探索發展社區食堂、建立社區護理站,并鼓勵家政、護理人員進社區,拓展生活照料、健康管理、康復護理、精神慰藉等居家養老服務。
11月,國務院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城市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建設工程實施方案》,明確圍繞幼有所育、老有所養等,布局建設家門口的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實施方案的出臺,將居家社區養老服務功能有機融入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規劃建設,依托社區嵌入式服務設施,可以在完善居家社區養老服務網絡、發展老年助餐服務、提供居家養老上門服務等方面獲得有力支持。
2、老年助餐
隨著人口老齡化程度加深和家庭結構變化,高齡、失能、空巢、留守等老年人數量持續增長,助餐服務已成為老年人的普遍現實需要和熱切期盼。2023年10月,民政部等11部門聯合印發《積極發展老年助餐服務行動方案》,從6個方面提出18項措施要求。把發展老年助餐服務作為為民辦實事的重要內容,指導各地緊密結合實際,積極穩妥、因地制宜推動實施,從服務供給、服務質量、服務可持續、服務監管等方面,采取有針對性的政策措施,探索靈活多樣服務方式,促進老年助餐服務方便可及、經濟實惠、安全可靠、可持續發展。
12月初,民政部召開全國積極發展老年助餐服務工作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從抓細抓實老年助餐服務的關鍵環節,扎實推動老年助餐服務工作取得實效等方面進行部署。各地堅持需求導向,結合實際出臺相關政策措施,因地制宜探索助餐服務模式。
3、基本養老服務清單
2023年5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向社會公開發布《關于推進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建設的意見》,計劃通過5項重點工作,加快建成覆蓋全體老年人、權責清晰、保障適度、可持續的基本養老服務體系。制定《國家基本養老服務清單》是此次意見的一大亮點,國家清單以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安全為主線,對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中已經明確涉及老年人的基本服務項目進行梳理歸納,整合到基本養老服務的制度框架下。國家清單包含物質幫助、照護服務、關愛服務等3大類16個服務項目,并分別明確了每個項目的服務對象和內容。用清單化、標準化的方式將基本養老服務作為公共產品向全體老年人提供,是根據我國國情作出的一項創新性政策舉措。同時,意見要求省級政府制定并發布本地區基本養老服務具體實施方案及清單,其清單應當包含國家清單中的服務項目,且覆蓋范圍和實現程度不得低于國家清單要求。截至目前,全國30個省份已出臺實施方案或發布省級基本養老服務清單,全體老年人享有基本養老服務可期可盼。
4、無障礙環境建設
無障礙環境建設是老年人等群體權益保障的重要內容。2023年9月1日正式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障礙環境建設法》從無障礙設施建設、社會服務、保障措施等方面推動無障礙環境建設優化升級,明確提出“無障礙環境建設應當與適老化改造相結合,遵循安全便利、實用易行、廣泛受益的原則”,并對公共信息交流和交通運輸、醫療衛生等社會服務的無障礙環境建設作出要求,為老年人平等、充分、便捷地參與和融入社會生活提供了法治保障。
2023年,全國老齡工作委員會將“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推進無障礙環境共建共享”確定為該年度全國“敬老月”主題,加大宣傳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無障礙環境建設法》力度,持續推進“智慧助老”行動;進一步擴大出租車電召和網約車“一鍵叫車”服務覆蓋面;積極開展“社保服務進萬家”主題活動,大力宣傳推廣社保線上線下便民服務舉措。
4月,交通運輸部辦公廳印發《2023年持續提升適老化無障礙交通出行服務工作方案》,提出新打造敬老愛老城市公共汽電車線路,推動城市客運無障礙設施設備更新改造;開展城市軌道交通“愛心預約”乘車服務,通過微信公眾號、小程序等渠道為老年人、殘疾人等乘客提供預約服務。
5、失能老年人照護
隨著人口老齡化程度的加深,我國高齡、失能老年人的照護服務需求日益增強。2023年6月,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中醫藥局印發《進一步改善護理服務行動計劃(2023—2025年)》,提出增加老年護理服務供給,支持社會力量舉辦基于社區的集團化、連鎖化的護理中心、護理站等醫療機構,鼓勵醫療資源豐富地區的一級、二級醫療機構轉型為護理院,有條件的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通過簽約服務、巡診等方式積極提供老年護理服務,切實增加社區和居家老年護理服務供給。
針對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的照護需求,民政部、財政部于2023年10月聯合印發《關于組織開展中央財政支持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服務工作的通知》,明確救助對象暫定為已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圍,且經評估為完全失能等級并自愿入住養老機構的老年人;由各地結合轄區養老機構基本服務成本確定養老機構收住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的最高收費標準,原則上不得高于當地集中供養特困人員基本生活標準及全護理照料標準的總和,此舉減輕了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及其家庭的負擔,切實增強了他們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6、醫養結合服務
健康是老年人的剛需。與我國人口老齡化相伴而來的,是患有慢性病、認知障礙等疾病老年人口的持續增加。2023年5月,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發布《關于開展老年癡呆防治促進行動(2023—2025年)的通知》,開展宣傳老年癡呆防治科普知識、開展老年人認知功能篩查及早期干預等4個方面的行動,指導有條件的地區結合實際開展老年人認知功能篩查、轉診和干預服務,實現早篩查、早發現、早干預。
7月,國家衛生健康委等4部門印發《關于做好2023年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工作的通知》,將強化“一老一小”等重點人群健康管理服務列為年度重點工作任務。11月,國家衛生健康委等3部門發布《居家和社區醫養結合服務指南(試行)》,為有醫養結合服務需求的居家養老和社區養老的老年人,重點是失能(含失智)、慢性病、高齡、殘疾、疾病康復或終末期,出院后仍需醫療服務的老年人,提供健康教育、健康管理、醫療巡診、家庭病床等服務,并明確了服務流程。
7、適老化改造
為提升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和便利化、促進養老事業高質量發展,2023年2月底,民政部在江蘇省蘇州市召開全國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推進會。根據部署,“十四五”期間,全國要完成200萬戶特殊困難老年人家庭適老化改造,改造以“室內行走便利、如廁洗澡安全、廚房操作方便、居家環境改善、智能安全監護、輔助器具適配”為主要目標。同時,為經濟困難的老年人家庭提供無障礙改造服務被列入《國家基本養老服務清單》,成為16項服務清單中的一項內容。當前這項工作有序推進,部分地區探索了許多有益的經驗和做法,實現保障類改造與社會化改造相互促進,進一步促進養老事業與養老產業協同發展。
8、養老服務人才
推進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是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推動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支撐。2023年3月,民政部召開全國養老服務工作表彰暨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推進會議,表彰全國養老服務先進單位和先進個人,部署新時代新征程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重點任務和推進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具體舉措。會議要求,各級民政部門要著力拓寬人才來源渠道,打造多層次、應用型、復合型養老服務人才隊伍;著力推動人才素質提升,加快推進專業教育培養和職業培訓;著力健全人才評價使用,完善人才評價機制和使用管理;著力強化人才激勵保障,建立“拴心留人”的制度機制;著力加強組織領導,確保養老服務人才隊伍建設各項任務有效落實。
2023年7月,江蘇省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工作領導小組正式印發《江蘇省養老護理專業技術資格條件(試行)》,在全國率先建立養老護理職稱體系。將養老護理專業技術資格納入衛生系列的專業類別,設初級、中級、副高級三個層次,分別對應養老護理師、主管養老護理師、副主任養老護理師。經評審,共有168人通過第一批養老護理專業職稱評定。
9、養老服務標準化
標準化建設在提高養老服務質量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2023年,民政部發布了一系列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以標準體系建設助推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7月,發布《養老機構等級劃分與評定》國家標準實施指南(2023版);10月,《居家養老上門服務基本規范》國家標準(GB/T 43153-2023)發布,這是我國針對居家養老上門服務發布的首個國家標準,將為合理界定居家養老上門服務范圍、規范供給主體資質條件及供給流程內容要求等提供基本依據,對于推動居家養老服務標準化、規范化、專業化發展具有現實意義;11月,民政部發布《養老機構康復服務規范》《老年人居家康復服務規范》《老年人助浴服務規范》3項養老服務推薦性行業標準;12月,《養老機構認知障礙友好環境設置導則》等2項國家標準、《住宅與養老機構適老建筑產品配置要求》等5項行業標準已完成意見征集。
10、養老機構安全
作為老年人集中生活和居住的人員密集場所,養老機構安全關系著老年人人身和財產安全。為提高養老機構重大事故隱患排查質量,切實清除安全隱患,進一步加強養老機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2023年7月,民政部聯合國家消防救援局印發《養老機構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提出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等7個方面24項要求,對養老機構消防安全管理作出全面規定。
12月,民政部辦公廳印發《養老機構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明確了應判定為重大事故隱患的22種具體情形,要求各地民政部門將標準作為養老機構監管的重要依據,單獨或者聯合有關部門在養老機構行政檢查中加強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同時,要求養老機構依法落實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主體責任,徹底排查、準確判定、及時消除各類重大事故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