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安 娜) 日前,北京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醫療保障局聯合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特困人員供養服務有關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對進一步規范特困人員供養服務管理作出部署。
《通知》明確了依法保障權益、做好保障救治、提高服務質量、加強監督檢查四方面重點內容。一是依法保障特困人員基本權益,部署開展特困人員集中供養需求調查,安排有集中供養意愿的特困人員入住供養服務機構,并簽訂四方委托供養協議。二是做好特困人員醫療保障和疾病救治,明確對特困人員參加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發生的個人繳費給予全額資助,對特困人員就診時政策范圍內的個人負擔部分,通過醫療救助給予救助;要求供養服務機構合理安排集中供養特困人員就醫,在特困人員突發危重疾病、患傳染病或者出現疑似傳染病、疑似精神障礙時及時安排治療。三是提高供養服務機構服務質量,明確進一步完善供養服務機構事業單位法人管理制度、規范供養服務機構日常管理機制、加強供養服務機構經費保障和財務管理、做好供養服務機構檔案管理等具體措施。四是加強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明確市、區民政部門和街道(鄉鎮)的特困人員供養服務工作責任,要求各級民政、財政、醫保部門及相關機構加強協同配合和上下聯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