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近日,內蒙古自治區民政廳印發《“陽光慈善”工程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對各級民政部門進一步加強慈善組織、慈善信托規范化管理,提高慈善信息公開質量,營造公益慈善事業發展良好環境,提出了明確要求。
《方案》指出,實施“陽光慈善”工程是促進慈善組織規范管理,維護和提高慈善組織的社會公信力,推動全區公益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的內在要求。各級民政部門要充分認識實施“陽光慈善”工程的重要意義,健全工作機制,認真履職盡責,精心組織實施,以高度的責任感、使命感和緊迫感抓好工作落實。
《方案》要求,各級民政部門要緊盯政策宣講、專項檢查、信息平臺應用和制度建設等四項重點任務,制定具體落實措施,明確方法步驟、完成時限、工作要求,全面梳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及問題不足,積極推廣有效做法和成功經驗,建立完善公益慈善信息化和制度化建設長效機制。
《方案》強調,各級民政部門要加強協調配合,積極爭取慈善組織業務主管單位、金融監管部門、行業管理部門的支持。主動協調廣播電視、新聞媒體等有關單位,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選樹慈善組織、慈善信托受托人信息公開優秀典型,共同推進“陽光慈善”建設,實現慈善活動的“陽光運作”。(姜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