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上海市民政局發布《2024年上海民政工作要點》,對2024年社會組織工作重點作出安排部署,旨在更好發揮社會組織積極作用,推動社會組織以自身高質量發展更好服務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一要加大社會組織制度供給。積極推進《上海市行業協會條例》立法,出臺《關于推進上海社會組織協商工作的意見》,修訂完善《上海市慈善組織認定和取消認定暫行辦法》《上海市社會組織直接登記管理若干規定》《上海市社會團體分類規定》等多份規范性文件。二要深化社會組織登記改革。引導和支持在前沿領域、關鍵領域、重點領域發揮作用的社會組織登記成立,深化社會組織成立“一件事”,穩妥推進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登記、宗教活動場所法人登記等專項工作。三要進一步推動社會組織發揮優勢作用。引導社會組織積極服務本市“五個中心”建設大局,持續推進行業協會商會服務高質量發展專項行動,推動社會組織積極參與對口支援、鄉村振興、長三角一體化等重大戰略任務,推動社會組織積極吸納就業、積極參與社區自治共治。四要進一步加強社會組織日常監管。綜合運用約談、評估、審計等日常監管措施,規范社會組織內部治理,持續加強社會組織違規評選評獎治理和收費行為監管,加強社會服務機構非營利監管,落實《社會組織重大事項報告辦法》。 (趙宇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