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祝 闖) 近日,吉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 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對進一步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健全完善分層分類社會救助體系作出系統安排部署。
《若干措施》明確,對申請社會救助人員實行一次申請授權、分類審核確認。對于已認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對象、特困人員、防止返貧監測對象,直接納入低收入人口;對于退出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養的人員,據實納入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或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范圍。
《若干措施》要求,要加強動態監測預警,建設全省統一的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信息平臺,完善低收入人口數據庫。充分發揮“大數據比對”和“鐵腳板摸排”作用,及時、主動發現低收入人口的困難風險,分類處置預警信息。要完善拓展分類救助,持續推進基本生活救助提質增效,全面推行綜合量化評審指標體系。鞏固拓展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等專項救助,逐步向低保邊緣家庭成員、剛性支出困難家庭成員等低收入人口延伸。完善臨時救助、服務類救助、慈善幫扶等措施,增強社會救助可及性、覆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