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記者 張晶晶
當監護不當或者監護缺位時,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就得不到保障。近年來,山東省濰坊市民政局立足兜底監護職責,打出系列組合拳,全面推動兒童福利政策落地落實,守護困境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開展賦能行動 增強干預能力
臨朐縣蔣峪鎮常莊店子村13歲女孩小萌,父母離異,隨父親張某租住在學校附近,與母親失去聯系。兒童主任劉蘭花在日常走訪中發現,小萌的父親常年在外務工,租住的房間陰暗潮濕、環境臟亂、生活用品短缺,小萌的生活和安全得不到保障。于是,她一邊將小萌的基本情況上報民政部門,一邊迅速聯系張某,勸其盡快回家履行監護責任。在此期間,經征求小萌意見,劉蘭花協調學校暫時監護。張某返鄉后,經民政部門協調,小萌轉入寄宿學校就讀,張某留在當地務工,履行監護人責任,劉蘭花持續跟蹤回訪,關注小萌情況。
濰坊市民政局兒童福利科科長李慧介紹,很多像小萌這樣的未成年人,對兒童關愛保護政策不了解,在遇到困難時不會主動求助,合法權益容易受到侵害。這就需要身邊的兒童主任及時發現他們的困難,在最短的時間內介入干預。
“兒童主任的政策水平和業務能力直接關系到困境兒童權益保障政策在基層落地。”李慧說,正是基于這樣的考慮,濰坊市制訂《村(居)兒童主任賦能行動實施方案》,印制3萬余冊《濰坊市兒童福利工作指南》,設計《兒童主任職責清單》《工作記錄本樣例》,明確兒童主任需要干什么、怎么干,發揮他們在困境兒童關愛保護“最后一公里”中的作用。
“通過開展賦能行動,進一步提升了全市兒童主任的履職意識和履職能力,筑起未成年人身邊的‘保護墻’。”李慧表示。
與司法部門聯動 解決監護困境
2023年5月,高密市民政局工作人員將智力二級殘疾兒童大徐、小徐兩兄弟送至濰坊市兒童福利院。
兄弟倆的父親去世、母親患有嚴重的精神障礙,屬于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由外祖父母監護。
“有時候孩子跑出去,還得依靠鄰居幫忙尋找。”僅照顧女兒,老兩口都力不從心,實在是沒有精力照護兩個殘疾的外孫,遂向相關部門求助,希望變更監護權。
經入戶調研、現場評估、集中會商、慎重考慮,當地司法部門為孩子外祖父母申請了公益律師,民政部門向高密市人民法院遞交關于撤銷外祖父母監護權的申請。最終,法院判決撤銷其外祖父母的監護權,指定高密市民政局為孩子的監護人,兄弟倆得以進入兒童福利院,接受特殊教育。
這是民法典實施后,濰坊市首例以判決形式確定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的案件。
李慧介紹,高密市作為民政部、最高人民檢察院確定的全國未成年人保護深度合作5個試點單位之一,深入探索“檢察+民政”未成年人保護深度合作模式。在市級層面,建立“未成年人綜合保護中心”,在全市866個行政村設立未檢工作站,選聘900余人擔任未檢員,構建起一村一站一專員的未成年人保護工作網絡。
據了解,高密市民政局與市檢察院制作了《未檢員、兒童主任履職手冊》,明確未檢員協助開展社會調查、督促監護、強制報告等8項職責,并加強未成年人救助信息互通,為未成年人健康成長保駕護航。
推行“類家庭”養育 提升監護水平
8年前,只有10歲的賀小全(化名)失去了父親,母親重度殘疾,無監護能力。在征得賀小全監護人同意后,當地民政部門將其安置到濰坊市兒童福利院。
濰坊市兒童福利院將賀小全安排在“類家庭”中生活。在臨時組成的家庭中,他與幾個福利院的弟弟妹妹,得到了王玉鳳“媽媽”和鐘明禮“爸爸”的悉心照顧。“爸爸”“媽媽”每天接送賀小全上下學。晚飯后,一家人還會出門散步。這個溫馨的家給了賀小全很多溫暖。他會主動做家務,照顧弟弟妹妹。濰坊市兒童福利院的工作人員也會定期上門,了解賀小全的生活學習情況。
濰坊市兒童福利院教育科科長徐輝介紹,“類家庭”養育是通過招募社會愛心人士,與符合一定條件的孤困兒童組成家庭,像正常家庭一樣生活。在“類家庭”中建立起親密的家庭關系,培養孤困兒童獨立生活的能力和健康的人格情緒,有利于其成年后更好融入社會。
如今,賀小全已經成年,有了獨立生活的能力。他之前居住的房屋拆遷,分配到了一套住房。當地的兒童主任和志愿者上門幫助他布置房間、送上生活用品。他正在為成為一名珠寶設計師的夢想而努力。
近年來,濰坊市堅持兒童利益最大化原則,積極推進兒童福利機構優化提質和創新服務,推行“類家庭”養育模式,不斷提升監護水平。截至目前,全市已有10名困境未成年人通過“類家庭”養育模式,成年后順利融入社會。
濰坊市民政局副局長許珍表示,下一步將持續推進困境未成年人關愛保護工作,更好履行兜底監護職責,努力做到監護不缺位、關愛不缺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