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張 俊) 近日,上海市民政局、衛健委、發改委、財政局、人社局和市醫保局聯合出臺《關于進一步深化本市養老機構醫養結合發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簡稱《若干措施》),提出推進有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強化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簽約合作、提升機構醫養結合服務能力等舉措,進一步推進上海市醫養結合高質量發展,更好滿足老年人健康養老需求。
《若干措施》明確,支持有條件的養老機構內設醫療機構,養老機構申請內設門診部、診所、醫務室、衛生所(室)、護理站的,實行備案管理;支持有條件的醫療機構舉辦養老機構,醫療機構利用現有資源提供養老服務的,可依據已具備的相應資質和條件直接進行養老機構設立備案,簡化手續,并按照有關規定享受養老機構補貼政策。強化養老機構與醫療機構簽約合作,對65歲及以上已簽約家庭醫生的養老機構住養老人,探索實施每年一次約定免費上門健康體檢;對已申請家庭病床的住養老人,按照規范提供家庭病床服務,推動家庭病床、安寧療護等服務逐步覆蓋本市養老機構。推進智慧醫養,加強健康、養老數據共享,大力推廣“養老院+互聯網醫院”,擴大優質醫療資源對養老機構住養老年人的輻射效應。鼓勵各區統籌考慮醫療設施、養老服務設施布局相關規劃,結合規劃實施評估,動態優化調整養老床位、醫療床位建設目標,為推動養老機構醫養結合發展提供更多政策支持。
《若干措施》強調,加強對養老機構醫養結合情況的質量管理。區民政、衛健、醫保等部門建立完善聯合監管機制,定期開展專項行政檢查;建立信息互通機制,及時通報養老機構醫養結合相關的檢查、評價、監督及行政處罰等信息,形成監管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