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劉靜靜) 近日,海南省民政廳印發《關于切實做好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工作十三條措施》(以下簡稱《措施》),要求各地民政部門扎實開展低收入人口認定和常態化監測,做好分層分類社會救助,加強部門協同聯辦,進一步織密扎牢民生保障網。
《措施》明確,全面實行“一次申請授權、一次審核確認”的低收入人口認定機制,實現低收入人口認定申請“最多跑一次”。充分發揮“大數據+鐵腳板”作用,做好低保對象、特困人員特別是低保邊緣家庭認定工作,將低保邊緣家庭重病、重殘人員參照“單人戶”納入低保,推動低保擴圍增效。全面開展剛性支出困難家庭認定,加強購買特困人員照護服務監管,探索推進防止返貧幫扶政策和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政策銜接并軌。
《措施》要求,提升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水平,以“防風險”為目標,將防止返貧監測對象,不符合低保、特困條件的申請對象,退出低保、特困供養不滿兩年的對象以及當地政府認定的其他困難群眾等有潛在困難或風險的低收入人口,全部納入動態監測范圍。將低收入人口數據與教育、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醫保等部門的數據交叉比對,動態掌握低收入人口就業狀況、家庭支出、困難情形等變化情況,做到實時監測、及時預警。將低收入人口醫療、教育、住房、就業、產業幫扶等需求信息推送相關部門,統籌協調相關部門及時反饋救助幫扶信息,形成“一戶(人)一條救助幫扶鏈”的閉環管理機制。
《措施》強調,要完善社會救助動態管理制度,充分利用年度核查、經濟狀況核對、低保提標以及日常動態管理機制,及時新增或清退低保對象,調增或調減低保補差。要豐富社會救助服務模式,建立中老年低保對象健康體檢制度。要鼓勵社會組織為有需要的低收入人口提供穩定、可持續的訪視、照料等服務和專業社會工作服務。要完善縣級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統籌安排好救助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