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鄭 超) 近日,民政部辦公廳印發《關于發布2024年中央財政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服務項目立項名單的通知》,發布了95個立項項目。
通知明確,2024年立項項目更加聚焦中西部地區、國家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所在省份、東北振興相關省份、西藏及涉藏工作重點省份、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等重點領域,優選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面向“一老一小”、精神衛生困境障礙家庭等重點群體提供社會服務,面向社會組織從業人員開展培訓工作,進一步助力民生服務與保障。立項項目主要分為三類,包括全國性社會組織承接社會服務試點項目23個、地方性社會組織服務民政民生示范項目60個、社會組織從業人員培訓示范項目12個。
通知要求,項目實施地民政部門要加強對立項單位的指導和監督,指導立項單位認真貫徹項目實施方案,準確把握項目管理和財務要求;要將項目實施情況納入年檢、評估、信用評價等監督管理體系,確保項目取得實效。各立項單位要規范、高效、透明執行項目,嚴格資金管理,確保執行進度,通過項目執行進一步提升服務能力,為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作出積極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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