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蓉金 曹建民
近年來,浙江省長興縣堅持黨建引領、品牌培育、多方聯動,全力推進社會組織規范化、專業化發展。目前全縣有社會組織767家、市級及以上社會組織領軍人才15人、品牌社會組織15家、品牌公益項目17個,長興縣社會組織黨群服務中心獲評全省首批社會組織黨群服務中心示范點,長興縣南太湖社會創新中心獲評全省基層治理模范單位,長興縣社會組織參與基層社會治理項目獲評國家標準化試點項目。
強化黨建引領,確保正確方向
領導重視,綜合黨委實體化運行。長興縣委、縣政府領導專題聽取全縣社會組織情況報告并研究部署有關工作;社會組織高質量發展工作列入縣對鄉鎮(街道、園區)社會綜合考評體系。2014年,長興縣在全省率先實現社會組織綜合黨委實體化運行。
強化監管,社會組織規范化發展。長興縣紀委駐民政紀檢組組長兼任社會組織綜合黨委紀委聯絡員,強化紀委監委對公益創投和社會組織內部治理的監督管理。2023年,長興縣2家社會組織入選首批浙江省清廉社會組織建設百家范例,1家社會組織黨支部被評為湖州市第二批清廉建設成績突出單位,2家社會組織被評為縣清廉建設示范點。
加強培訓,“紅治人才”專業化培養。長興縣社會組織綜合黨委推行“紅治人才”培養計劃,通過空中課堂、公益活動等形式,著重培養社會組織負責人、專業人才和青年黨員。近三年開設黨建課程超100課時,培訓3500人次。
強化扶持培育,增強發展動力
制定系列政策,推進社會組織購買服務。出臺系列政策,動態編制《長興縣政府職能轉移和購買服務社會組織推薦目錄》,明確政府新增公共服務支出中至少35%用于購買服務。每年縣財政撥款約120萬元,購買服務項目超200個。
創新培育機制,賦能社會組織人才發展。出臺《社會組織培育規范市級地方標準》,建立多元培育機制,近三年孵化58家社會組織,培育市級以上品牌社會組織15家、評估3A級及以上社會組織100家。同時,持續完善培訓體系,近三年培訓36場次、2500余人。
強化進出管理,夯實社會組織發展基石。建立健全社會組織登記聯合審查制度,實行社會組織積分月度公示制與“一票否決”退出制。三年來,累計網辦事項達1826項,平均辦理時限較之前縮短一半以上。
強化部門協同,增強監管合力
聯合執法,強化監管。聯合業務主管部門開展社會組織年檢工作,2023年完成社會組織年檢665家,年檢率達98.7%。近兩年聯合執法93次,發出整改建議書36份,撤銷登記12家社會組織,注銷登記34家社會組織。
聯合行動,閉環治理。制訂《關于開展進一步打擊整治非法社會組織專項行動實施方案》,建立包括19個職能部門的聯合監管執法機制。拓寬發現渠道,加強部門協同與信息共享,形成對非法社會組織常態化打擊的高壓態勢。
強化作用發揮,促進共同富裕
多方聯動,做優服務品牌。自2015年以來,縣社會組織綜合黨委聯合10個部門每年籌集資金超100萬元,開展公益創投項目200余個,惠及群眾2萬余人。其中,社區服務熱線、陽光暖心工程等20多個公益品牌深入人心。
結對幫扶,助力共同富裕。各鄉鎮農合聯及農業協會通過基地建設、結對幫扶等措施,推動鄉村振興,全縣91個共富基地帶動2200多戶農戶人均增收4.57萬元。每年至少組織2家商會參與東西部對口協作,開展共富結對活動。
選拔推薦,積極參政議政。目前,長興縣社會組織負責人和管理人員中共有市黨代表1名、市人大代表1名、縣黨代表1名、縣人大代表5名、縣政協委員28名,鄉鎮(街道、園區)黨代表、人大代表32名。自2020年以來,代表們累計提出意見建議17件,均予以辦理落實。